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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温州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和14个配套文件,即“1+14”文件。 一是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优先投向医疗资源稀缺领域以及特需医疗服务领域,并明确规定不同举办主体的医疗机构具有同等法律地位。支持独资、合资、合作、股份等多种方式办医,允许以品牌资产、知识产权作价入股参与举办医疗机构,支持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公办医院改制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