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写进五年规划的任务目标,再次强调了生态文明建设关乎民族长存的重大意义。作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主体的政府,肩负着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融入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的重要职责。但在现实层面中,各级政府普遍存在责任缺失,包括环境治理主体缺位、职能划分不清和治理主体、手段单一等问题。生态文明建设必须优化落实责任政府职能:倡导生态文明观念和树立绿色政绩观、健全环境制度建设和加强环境监管、推动市场化机制运行和扩大社会参与、加速环境立法和加强环境执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