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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1921年7月23日至31日,先在上海,后转移到浙江嘉兴举行。出席会议的全国各地的共产主义小组代表13人,他们是:何叔衡、毛泽东、董必武、陈潭秋、王尽美、邓恩铭、李达、李汉俊、包惠僧、刘仁静、张国焘、陈公博、周佛海,代表全国57名共产主义小组成员。会议决定成立中国共产党。并选出了中央局,陈独秀为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