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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消费理论,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对浙江省城乡收入差距进行估算,并将其结果和由统计收入测度的城乡收入差距比较分析以论证其合理性。通过比较,发现浙江省城乡统计收入差距在较大程度上低估了实际的城乡收入差距水平,表面上看是由于统计收入差距包含了与消费水平差距不一致的信息,实质上是由于统计收入没有反映真实的收入而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