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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慢性病防控形势严峻,相关部门提出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来应对这种挑战。但在当前的法律制度中,我国家庭医生制度的发展受到:家庭医生的执业资质法律无明确规范及执业风险法律无清晰界定、新型医患法律关系尚未形成等限制。鉴此,应当明确家庭医生的执业资质,明晰其执业法律风险,规范家庭医生服务中医患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内容,以推动家庭医生制度的合法、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