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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的中国北方版图上,出现了一道漂亮的弧线。15辆BMW组成的“中国文化之旅”车队,历时12天,从北京出发,途经河北、山西、陕西,最终抵达甘肃敦煌。作为车队的一员,笔者车行一路,为中国文化遗产的濒危现状而忧。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应该进行阶段性反思。
自2006年,国家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公布以来,各地以申报工作为主线,以普查为基础,进行了大量的工作。但实际上,在与地方文化工作者以及项目传承人交流的时候,我们发现问题依然不少。基层认为最突出的问题,是缺钱。没有钱整理资料、没有钱购买乐器、没有钱给艺人们发补助、没有钱组织规模演出……资金问题,成为当前工作的瓶颈。
但笔者认为,解决资金及其他问题,对于不同类型项目,应该选择不同的途径。所以我们应该把分类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就第一批国家目录而言,518个项目,其具体情况,可谓千姿百态。很多专家所主张的忠实“保护原貌”,只能适用于其中部分项目。这一类项目,历史上存在,对今天的现代生活除了文化多样性之外,不具备明显的现实意义。与此对应,还有一类项目,经过保护,在传承的基础上,可以有更进一步的发展,这些项目,就需要在保持原有特点的基础上,不断创新。
对于上述两大类项目,应该采取不同的保护与传承办法。财政资金应该向第一类项目,即与现代生活关系不密切的项目倾斜,在相关文字、音频、视频资料整理,以及传承人保护等方面,这类项目应该享有资金优先权。因为在现代生活方式的冲击下,他们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遗产,最容易消亡。
而有发展空间的项目,则应该实行多元化投入。鼓励政府之外的社会组织,包括商业力量来投入。国家指定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原则。但在现实中,政府空前重视,投入也在逐步增加,但相对于众多的项目,有限的投入如果平均分配的话,对每个项目还是杯水车薪。所以,有发展空间的项目要趁早“断奶”,把它们交向市场,通过商业力量,进行文化资源的全面挖掘、整理和开发。
商业力量对传统文化的介入,其背后,是“民俗主义”的力量。伴随着经济的崛起,民众生活水平提高了,享受和消费传统文化的热潮就会兴起,许多传统被重新挖掘甚至被发明出来。民俗学家们把这种打着传统民俗的旗帜,却以新的功能,为了新的目的而重新加以再现的民俗文化称作“民俗主义”。这样的民俗主义行为尽管未必是真正的民俗传统,但它同样可能具有现实的功能和意义,为那些旧民俗的享有者所喜爱。同时,民俗主义行为的功利性和商业性色彩十分浓厚,但在很多情况下还会有一种理想主义的爱乡情结在发生作用。所以,这些打着传统旗帜的“新”的传统文化所担负的功能不仅是多重的,而且也是现实的和符合自然规律的。
当然,商业力量的介入也是双刃剑。低层次的开发,曾经把不少传统文化伤害得面目全非。所以,相当多的专家一直以来都反对传统文化的商业化。但笔者以为,因噎废食是不可取的。历史的教训只能促进我们去改进,而不是停止。毕竟,我们都是现代人,每一天,我们都面临着自体的更新和环境的改变。变是永恒的。对于文物,我们尚且不能保证它不发生变化,更何况与当时当地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活态的非物质文化。
所以,我们庆幸能够生活在一个商业文明正在形成的时代。我们的文化建设,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文化保护呼唤商业力量介入,这不是噱头,而是发展的需求。问题的关键,不是可以不可以介入,而是商业力量自身是否成熟。面对传统文化中的商机,有眼光、有水平的企业,才能够在这片新天地中大展拳脚。所以商业力量的介入,与其说是文化问题的商业解决之道,不如说成是商业企业自身的文化责任。具备了社会责任和文化责任的企业,才是商业时代的中坚,它将引领商业社会的未来。
自2006年,国家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公布以来,各地以申报工作为主线,以普查为基础,进行了大量的工作。但实际上,在与地方文化工作者以及项目传承人交流的时候,我们发现问题依然不少。基层认为最突出的问题,是缺钱。没有钱整理资料、没有钱购买乐器、没有钱给艺人们发补助、没有钱组织规模演出……资金问题,成为当前工作的瓶颈。
但笔者认为,解决资金及其他问题,对于不同类型项目,应该选择不同的途径。所以我们应该把分类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就第一批国家目录而言,518个项目,其具体情况,可谓千姿百态。很多专家所主张的忠实“保护原貌”,只能适用于其中部分项目。这一类项目,历史上存在,对今天的现代生活除了文化多样性之外,不具备明显的现实意义。与此对应,还有一类项目,经过保护,在传承的基础上,可以有更进一步的发展,这些项目,就需要在保持原有特点的基础上,不断创新。
对于上述两大类项目,应该采取不同的保护与传承办法。财政资金应该向第一类项目,即与现代生活关系不密切的项目倾斜,在相关文字、音频、视频资料整理,以及传承人保护等方面,这类项目应该享有资金优先权。因为在现代生活方式的冲击下,他们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遗产,最容易消亡。
而有发展空间的项目,则应该实行多元化投入。鼓励政府之外的社会组织,包括商业力量来投入。国家指定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原则。但在现实中,政府空前重视,投入也在逐步增加,但相对于众多的项目,有限的投入如果平均分配的话,对每个项目还是杯水车薪。所以,有发展空间的项目要趁早“断奶”,把它们交向市场,通过商业力量,进行文化资源的全面挖掘、整理和开发。
商业力量对传统文化的介入,其背后,是“民俗主义”的力量。伴随着经济的崛起,民众生活水平提高了,享受和消费传统文化的热潮就会兴起,许多传统被重新挖掘甚至被发明出来。民俗学家们把这种打着传统民俗的旗帜,却以新的功能,为了新的目的而重新加以再现的民俗文化称作“民俗主义”。这样的民俗主义行为尽管未必是真正的民俗传统,但它同样可能具有现实的功能和意义,为那些旧民俗的享有者所喜爱。同时,民俗主义行为的功利性和商业性色彩十分浓厚,但在很多情况下还会有一种理想主义的爱乡情结在发生作用。所以,这些打着传统旗帜的“新”的传统文化所担负的功能不仅是多重的,而且也是现实的和符合自然规律的。
当然,商业力量的介入也是双刃剑。低层次的开发,曾经把不少传统文化伤害得面目全非。所以,相当多的专家一直以来都反对传统文化的商业化。但笔者以为,因噎废食是不可取的。历史的教训只能促进我们去改进,而不是停止。毕竟,我们都是现代人,每一天,我们都面临着自体的更新和环境的改变。变是永恒的。对于文物,我们尚且不能保证它不发生变化,更何况与当时当地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活态的非物质文化。
所以,我们庆幸能够生活在一个商业文明正在形成的时代。我们的文化建设,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文化保护呼唤商业力量介入,这不是噱头,而是发展的需求。问题的关键,不是可以不可以介入,而是商业力量自身是否成熟。面对传统文化中的商机,有眼光、有水平的企业,才能够在这片新天地中大展拳脚。所以商业力量的介入,与其说是文化问题的商业解决之道,不如说成是商业企业自身的文化责任。具备了社会责任和文化责任的企业,才是商业时代的中坚,它将引领商业社会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