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保障开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近期开鲁县在全县开展“四项整治”规划的工作。
关键词:开鲁县 整治规划 四项整治
按照国土资源部要求,结合《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62号),自治区级土地整治规划与国家级土地整治规划同步编制,交叉双向推进。编制好土地整治规划是全面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任务的重要手段,也是指导地方科学开展土地整治工作和合理安排土地整治项目的重要依据。因此从2011年1月开展了开鲁县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简称“四项整治”规划)。
一、土地“四项整治”的做法
开鲁县开展的“四项整治”规划为:农用地整治、农村居民点整治、废弃工矿用地整治和饲草料基地整治。
(一)土地“四项整治”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是实际调查,科学整治规划。开鲁县空心村、废弃砖瓦窑厂地点多、面广,为了全面掌握情况,全县组织开展对11个“空心村”治理、归并农村分散的居民点以及29家砖瓦窑厂实际调查,进行农用地整治潜力、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废弃工矿用地潜力分析,并登记造册,建立管理台帐。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土地“四项整治”规划,提出土地“四项整治”的方案,为开鲁县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是县政府组织,国土部门牵头。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国土、发改、林业、水务、农牧业、环保、交通、旅游、统计等相关部门参加“四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由国土资源局牵头,其他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有效地加强“四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是因地制宜,试点规划带头。在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的同时,开展旗县级规划修编试点工作。研究确定通辽市开鲁县为旗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试点。因开鲁县各地的经济发展不平衡,面临的问题差异较大,当地群众对土地“四项整治”规划态度有所不同。在开鲁县面向义和塔拉镇等4个乡镇的“空心村”进行治理,小街基镇等11个乡镇29家砖瓦窑厂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经10年整治规划,农村居民点整治面积达到378公顷,废弃工矿用地整治面积达到941公顷,新增耕地系数达到70%以上。通过开鲁县土地“四项整治”规划,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和可持续利用。(见表1)
表1 开鲁县11个乡镇废弃工矿用地整治和农村居民点整治面积分析表
四是深入宣传,政府扶持。增进群众对土地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动员、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土地整治,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创新能力,创建土地整治的民主形式,奠定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得以顺利落实的群众基础。旗县级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制定土地开发、复垦和农用地整治的优惠政策,按照“占补平衡”和“先补后占”的原则,占用耕地的单位必须先补充同等数量和质量的耕地。对增加耕地的项目实行“谁开发、谁受益”,政府给予适当资金配套。同时在2011年10月前,举办两期对盟市、旗县规划编制单位的业务人员进行培训。为推动开鲁县乃至全区各旗县土地“四项整治”规划工作提供了保障。
(二)土地“四项整治”的成效分析
截至2020年,预计开鲁县土地“四项整治”工作完成土地整治面积为12.16万公顷。其中,农用地整治面积为10.43万公顷、农村居民点整治面积为378公顷、废弃工矿用地整治面积为941公顷,饲草料基地整治面积为1.60万公顷。新增耕地达到7022公顷,在保护耕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乡村居住环境等方面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经济效益方面,通过实施土地整治项目,能提高项目区原有土地的质量和产值,有效地增加耕地面积。全县2010-2011年在建4个土地整治项目,总规模达到8351.56公顷,可新增耕地面积134.87公顷,每年增产粮食5010万斤,增加农业效益3184万元。预计到2020年,全县完成农用地整治项目46个,农村居民点整治项目11个,废弃工矿用地整治项目29个,饲草料基地整治8个,新增耕地面积6629公顷,每年增产粮食2.1亿斤,增加农业效益14778万元,增加林业效益2451万元,增加节水效益8596万元,增加节电效益278万元,累计每年创造经济效益26103万元。(见表2)
表2 2010-2011年开鲁县在建各土地整治项目
在农业综合效益方面,不仅通过项目发挥作用为农民带来收益,而且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吸纳当地农民参与项目建设,解决了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直接为农民增收创造了条件,土地整治实施使全县26.03万农业人口年均增收995元。通过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由原来灌溉农田时车拉柴油机、水泵浇灌,变为现在机电井低压管道灌溉,极大地改善了农民生产条件,节省了灌溉成本,减轻了劳动强度,减少了劳动力投入。在生态效益方面,通过实施节水灌溉和农田防护林建设,不仅提高了项目区的植被覆盖率,增加了项目区的防风固沙涵养水源能力;还缓解了当地人、畜、田用水的矛盾,为当地的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了有力保障,也改善了局部生态环境。
二、土地“四项整治”的建议
(一)周转建设用地指标,促进两规划实施
开鲁县开展的土地“四项整治”工作,符合《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通知(国土资发[2005]207号)精神。为规范管理,控制好规模和节奏,建议纳入自治区、盟市级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工作中。开鲁县土地“四项整治”过程中解决了建设用地指标周转问题。同时,选址应考虑便于项目实施、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群众积极性高的地域来实施。将开鲁县土地“四项整治”项目区位置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开鲁县土地整治规划中,防止部分建设项目因没有列入规划,形成违法用地,确保开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开鲁县土地整治规划的健康开展。
(二)建立廢弃砖瓦窑厂整治激励机制,推动其他产业发展
开鲁县砖瓦窑厂较多,因其产业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2020年前将对所有的砖瓦窑厂叫停。针对废弃砖瓦窑厂整治复垦情况,按照两规划的计划指标逐年整治。对于砖瓦窑厂整治复垦情况,满足全县土地利用状况应给予奖励。经自治区、盟市和县级国土部门核准,允许建设面积同等交换鼓励发展新型产业,用地指标如有剩余可鼓励农村交通、水利、医疗及教育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
(三)广泛争取群众意见,加大各级政府支持力度
开鲁县土地“四项整治”中,农用地整治面积较大,占“四项整治”面积的85.7%,是“四项整治”中重中之重。应统筹考虑其他如农业、发改、林业、水利等部门涉农涉地的规划,在安排土地整治项目过程中,应避免不同部门对同一项目区重复安排,避免重复投资。在整治规划中要广泛争取当地群众意见,综合各方面建议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治规划,在制定规划中就应征得村镇、旗县、盟市等多方面的建议,为今后项目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其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级政府要大力支持,项目承担单位和监理单位高度负责,严格按照项目规划要求如期高质量完成项目实施工作,达到工程发挥应有的效益。
参考文献:
[1]省级、县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要点.国土资源部, 2002(7).
[2]推进用地增减挂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手册[M]. 北京:地质出版社, 2008(10).
[3] 刘黎明.土地资源学[M].北京: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10.
关键词:开鲁县 整治规划 四项整治
按照国土资源部要求,结合《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62号),自治区级土地整治规划与国家级土地整治规划同步编制,交叉双向推进。编制好土地整治规划是全面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任务的重要手段,也是指导地方科学开展土地整治工作和合理安排土地整治项目的重要依据。因此从2011年1月开展了开鲁县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简称“四项整治”规划)。
一、土地“四项整治”的做法
开鲁县开展的“四项整治”规划为:农用地整治、农村居民点整治、废弃工矿用地整治和饲草料基地整治。
(一)土地“四项整治”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是实际调查,科学整治规划。开鲁县空心村、废弃砖瓦窑厂地点多、面广,为了全面掌握情况,全县组织开展对11个“空心村”治理、归并农村分散的居民点以及29家砖瓦窑厂实际调查,进行农用地整治潜力、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废弃工矿用地潜力分析,并登记造册,建立管理台帐。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土地“四项整治”规划,提出土地“四项整治”的方案,为开鲁县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是县政府组织,国土部门牵头。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国土、发改、林业、水务、农牧业、环保、交通、旅游、统计等相关部门参加“四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由国土资源局牵头,其他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有效地加强“四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是因地制宜,试点规划带头。在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的同时,开展旗县级规划修编试点工作。研究确定通辽市开鲁县为旗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试点。因开鲁县各地的经济发展不平衡,面临的问题差异较大,当地群众对土地“四项整治”规划态度有所不同。在开鲁县面向义和塔拉镇等4个乡镇的“空心村”进行治理,小街基镇等11个乡镇29家砖瓦窑厂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经10年整治规划,农村居民点整治面积达到378公顷,废弃工矿用地整治面积达到941公顷,新增耕地系数达到70%以上。通过开鲁县土地“四项整治”规划,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和可持续利用。(见表1)
表1 开鲁县11个乡镇废弃工矿用地整治和农村居民点整治面积分析表
四是深入宣传,政府扶持。增进群众对土地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动员、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土地整治,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创新能力,创建土地整治的民主形式,奠定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得以顺利落实的群众基础。旗县级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制定土地开发、复垦和农用地整治的优惠政策,按照“占补平衡”和“先补后占”的原则,占用耕地的单位必须先补充同等数量和质量的耕地。对增加耕地的项目实行“谁开发、谁受益”,政府给予适当资金配套。同时在2011年10月前,举办两期对盟市、旗县规划编制单位的业务人员进行培训。为推动开鲁县乃至全区各旗县土地“四项整治”规划工作提供了保障。
(二)土地“四项整治”的成效分析
截至2020年,预计开鲁县土地“四项整治”工作完成土地整治面积为12.16万公顷。其中,农用地整治面积为10.43万公顷、农村居民点整治面积为378公顷、废弃工矿用地整治面积为941公顷,饲草料基地整治面积为1.60万公顷。新增耕地达到7022公顷,在保护耕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乡村居住环境等方面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经济效益方面,通过实施土地整治项目,能提高项目区原有土地的质量和产值,有效地增加耕地面积。全县2010-2011年在建4个土地整治项目,总规模达到8351.56公顷,可新增耕地面积134.87公顷,每年增产粮食5010万斤,增加农业效益3184万元。预计到2020年,全县完成农用地整治项目46个,农村居民点整治项目11个,废弃工矿用地整治项目29个,饲草料基地整治8个,新增耕地面积6629公顷,每年增产粮食2.1亿斤,增加农业效益14778万元,增加林业效益2451万元,增加节水效益8596万元,增加节电效益278万元,累计每年创造经济效益26103万元。(见表2)
表2 2010-2011年开鲁县在建各土地整治项目
在农业综合效益方面,不仅通过项目发挥作用为农民带来收益,而且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吸纳当地农民参与项目建设,解决了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直接为农民增收创造了条件,土地整治实施使全县26.03万农业人口年均增收995元。通过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由原来灌溉农田时车拉柴油机、水泵浇灌,变为现在机电井低压管道灌溉,极大地改善了农民生产条件,节省了灌溉成本,减轻了劳动强度,减少了劳动力投入。在生态效益方面,通过实施节水灌溉和农田防护林建设,不仅提高了项目区的植被覆盖率,增加了项目区的防风固沙涵养水源能力;还缓解了当地人、畜、田用水的矛盾,为当地的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了有力保障,也改善了局部生态环境。
二、土地“四项整治”的建议
(一)周转建设用地指标,促进两规划实施
开鲁县开展的土地“四项整治”工作,符合《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通知(国土资发[2005]207号)精神。为规范管理,控制好规模和节奏,建议纳入自治区、盟市级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工作中。开鲁县土地“四项整治”过程中解决了建设用地指标周转问题。同时,选址应考虑便于项目实施、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群众积极性高的地域来实施。将开鲁县土地“四项整治”项目区位置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开鲁县土地整治规划中,防止部分建设项目因没有列入规划,形成违法用地,确保开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开鲁县土地整治规划的健康开展。
(二)建立廢弃砖瓦窑厂整治激励机制,推动其他产业发展
开鲁县砖瓦窑厂较多,因其产业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2020年前将对所有的砖瓦窑厂叫停。针对废弃砖瓦窑厂整治复垦情况,按照两规划的计划指标逐年整治。对于砖瓦窑厂整治复垦情况,满足全县土地利用状况应给予奖励。经自治区、盟市和县级国土部门核准,允许建设面积同等交换鼓励发展新型产业,用地指标如有剩余可鼓励农村交通、水利、医疗及教育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
(三)广泛争取群众意见,加大各级政府支持力度
开鲁县土地“四项整治”中,农用地整治面积较大,占“四项整治”面积的85.7%,是“四项整治”中重中之重。应统筹考虑其他如农业、发改、林业、水利等部门涉农涉地的规划,在安排土地整治项目过程中,应避免不同部门对同一项目区重复安排,避免重复投资。在整治规划中要广泛争取当地群众意见,综合各方面建议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治规划,在制定规划中就应征得村镇、旗县、盟市等多方面的建议,为今后项目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其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级政府要大力支持,项目承担单位和监理单位高度负责,严格按照项目规划要求如期高质量完成项目实施工作,达到工程发挥应有的效益。
参考文献:
[1]省级、县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要点.国土资源部, 2002(7).
[2]推进用地增减挂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手册[M]. 北京:地质出版社, 2008(10).
[3] 刘黎明.土地资源学[M].北京: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