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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基层村干部进行考察时,要注重对于项目实施成效的检验,将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加入政绩考评;对精准扶贫项目可采取日常督察、年度核查、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形成考核报告,如实反映基本情况、存在问题等,做出综合评价,提出处理建议;对于审计人员,运用科学的手段,把扶贫工作中制度的执行情况列入到年度考核和党员民主评议的内容之一,把考核的结果运用到审计干部管理、职称评定等,对于扶贫审计中有特殊贡献的审计人员可优先提拔、重用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