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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北安市现辖区域,系由北安与通北两县合并而成。历史上,北安县原称龙镇县,龙镇县之前为龙门县,龙门县则是以龙门设治局改升;通北县最初也是设治局,而后改升为县,1956年3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其划归北安县。此外,德都县由1958年9月5日的国务院全体会议第79次会议决定合并于北安县,因此北安县于1960年改为北安市。1963年6月29日国务院决定撤销北安市,又恢复了北安县与德都县。1984年北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