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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2018年4月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财税[2018]22号)。该通知不仅吸纳了国际通行做法,还在领取环节给予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同时试点期间先行引入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国字号"平台进行联合监管,确保商业养老保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