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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裕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61200
摘要:农业社会化服务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建立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选择。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加强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任务。因此加强和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至关重要。
关键词: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存在问题;发展策略
一、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意义
1.1弥补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不足。
随着农村经济形势的快速发展,我国农村实行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局限性也暴露出来了,出现了“小生产”与“大市场”不衔接,“分”有余,而“统”不足等问题,而建设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就能够较好地解决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或办起来不经济的问题,强化“统”的功能,真正实现有统有分、统分结合,有利于稳定家庭承包经营这一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1.2有利于合理配置农村的生产要素。
分散的一家一户式的经营方式有很多不利因素,它不仅不利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也不利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实现。而建设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各种社会化服务组织,把农村的生产要素合理充分利用起来,进行适度规模化的生产。农村的各种社会化服务组织管理民主、经营灵活,可以避免生产经营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使农村的资金、技术、劳动力、设施等生产要素在最大范围内实现最佳配置,从而提高农村的生产力水平,优化农业和农村结构,促进农业生产的进步。
1.3有利于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
农业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基础。可是由于农业特别是粮食种植业的比较效益低,不仅严重地制约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也影响了社会的稳定。而要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首先要通过农业科技水平提高增加单位面积产出率;其次,要不断延伸农副产品的产业链,大力发展贮藏、加工、运输等第三产业,增加农副产品的产品附加值,让农业发展成为高效益的产业。而建设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就是要把各种现代生产要素注入农业生产经营中,逐步提高农业的物质和技术装备水平,使农业生产向专业化、商品化和社会化目标不断迈进,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
1.4有利于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服务社会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完善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应有之义和必然要求。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向农业提供市场信息、各种生产技术指导以及农副产品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等服务,从而与服务对象联结在一起形成一个产业群,成为第三产业在农村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发展的市场十分广阔,而且发展的潜力也相当巨大,已经成为服务业发展新的增长点。同时,随着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各种服务组织除自身可以吸纳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外,还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提供了条件,反过来又促进了城市服务业的发展。
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1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断层。
现在我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很多机构大部分是自上而下延伸形成的,因此在建设过程中,常常是对县级以上比较重视,机构设置较全,资金也相应倾斜,而对乡村基层较为忽视。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来看,投资的重点都放在县级。再从技术力量分布来看,乡级服务站不仅人员少,技术力量还非常薄弱,其服务能力和标准同农户对社会化服务的需要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2.2大量农民涌向大城市发展,留存劳动力不足。
改革开放以来因为经济原因,我国的青壮年劳动力越来越多的向沿海发达城市转移。甚至造成中西部一些地区的农村几乎没有青壮年劳动力,只有留守妇女及老人孩子,出现有地无人耕的现象。这种现象的存在不仅不利于农业社会化的壮大发展,还会带来更多的社会问题等。
2.3经费严重短缺。
在目前我国现行的分税制情况下,县及乡镇财政基础相对都很薄弱,虽然农业投入较之以前有所增加,但仍难满足当前的需要。财政安排基层公益性农技服务体系建设经费中绝大部分用于农技人员工资福利的发放,更有相当部分乡镇工资保障都比较困难,经费短缺成为农技推广等服务活动开展面临的最大困难。
2.4农业金融保险等部门为农服务的积极性不高。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液,如果农村金融不活,那么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必然受到制约。农村金融是我国金融制度改革的“软肋”,成为整个金融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农村金融不仅在体制机制上不健全、不完善,而且金融网点的设置覆盖率还很低,服务供给也很不充分。当前我国农业处于弱质产业的现实没有改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比较弱,使农业贷款和保险风险性大、成本高,削弱了金融保险部门对农业生产经营的贷款和保险的积极性,严重影响和制约着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
三、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策略
3.1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提供农业公共服务不仅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同时也是国家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目前,农业公共服务特别是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当薄弱,严重影响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已然成为当下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当前的首要问题是亟须解决存在的“部门化”弊端,要明确划分政府部门同各类民间组织各自的目标和功能,明确各自的职责分工,使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政治组织以最低的运行成本获得最大的效能,实现国家、各类组织和市场的良性互动。
3.2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加快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点和关键。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必须从实际出发,紧紧围绕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这条主线,立足市场和资源,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在信贷担保、贷款贴息、用地用电等方面予以扶持,支持龙头企业的生产基地建设,激励技术创新和品牌创建,不断加大农产品加工和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的支持力度。要统筹规划,突出特色,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优势产区聚集,拉长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
3.3加大专项资金的投入比例,改善基础设施建设。
要想改革优化改善现有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最必要的条件是投入专项资金,改善更新现有的基础服务设施。比如加大对播种、灌溉、收割等大型农业机械的作业补贴,尤其是像平原这样耕地集中,方便大型机械统一作业的农业地区。除了基础设施的完善更新,基层服务机构的人员也是一重点,这就要求基层服务人员也应不断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可以定期开展全员培训,不仅要学习专业领域内的新知识,新技术,更要加强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为农服务的意识的教育。
3.4改善农村金融及保险服务机构的服务内容与方式。
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建设发展离不开金融机构的支持与帮扶。目前,许多地区的农户及农民合作组织都面临的共同问题是贷款额度较低,抵押物缺乏等问题。涉农服务经济组织与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各自所在地的农产品相关产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及相关抵押贷款方式。现有的农业贷款手续较为复杂,而农产品加工行业的时效性特别强,因此应当简化相关手续的办理。对农户及农民合作组织的贷款信用额度可适当放宽一些。在农业保险业务服务方面,各省地市可以结合各自财政情况及主导产业,确立龙头企业的品牌项目,将这些主导项目品牌有针对性的列入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证农户及农户合作组织在农业生产中面临自然灾害时降低经济损失,同时也能扶持维护农业保险服务机构的相关利益,提高此类机构为农服务的意识。
新型农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才刚刚起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相信在经济与科技的发展推动下,一定可以收到更好的成效,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促進农业的发展。
摘要:农业社会化服务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建立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选择。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加强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任务。因此加强和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至关重要。
关键词: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存在问题;发展策略
一、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意义
1.1弥补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不足。
随着农村经济形势的快速发展,我国农村实行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局限性也暴露出来了,出现了“小生产”与“大市场”不衔接,“分”有余,而“统”不足等问题,而建设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就能够较好地解决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或办起来不经济的问题,强化“统”的功能,真正实现有统有分、统分结合,有利于稳定家庭承包经营这一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1.2有利于合理配置农村的生产要素。
分散的一家一户式的经营方式有很多不利因素,它不仅不利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也不利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实现。而建设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各种社会化服务组织,把农村的生产要素合理充分利用起来,进行适度规模化的生产。农村的各种社会化服务组织管理民主、经营灵活,可以避免生产经营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使农村的资金、技术、劳动力、设施等生产要素在最大范围内实现最佳配置,从而提高农村的生产力水平,优化农业和农村结构,促进农业生产的进步。
1.3有利于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
农业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基础。可是由于农业特别是粮食种植业的比较效益低,不仅严重地制约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也影响了社会的稳定。而要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首先要通过农业科技水平提高增加单位面积产出率;其次,要不断延伸农副产品的产业链,大力发展贮藏、加工、运输等第三产业,增加农副产品的产品附加值,让农业发展成为高效益的产业。而建设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就是要把各种现代生产要素注入农业生产经营中,逐步提高农业的物质和技术装备水平,使农业生产向专业化、商品化和社会化目标不断迈进,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
1.4有利于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服务社会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完善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应有之义和必然要求。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向农业提供市场信息、各种生产技术指导以及农副产品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等服务,从而与服务对象联结在一起形成一个产业群,成为第三产业在农村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发展的市场十分广阔,而且发展的潜力也相当巨大,已经成为服务业发展新的增长点。同时,随着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各种服务组织除自身可以吸纳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外,还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提供了条件,反过来又促进了城市服务业的发展。
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1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断层。
现在我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很多机构大部分是自上而下延伸形成的,因此在建设过程中,常常是对县级以上比较重视,机构设置较全,资金也相应倾斜,而对乡村基层较为忽视。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来看,投资的重点都放在县级。再从技术力量分布来看,乡级服务站不仅人员少,技术力量还非常薄弱,其服务能力和标准同农户对社会化服务的需要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2.2大量农民涌向大城市发展,留存劳动力不足。
改革开放以来因为经济原因,我国的青壮年劳动力越来越多的向沿海发达城市转移。甚至造成中西部一些地区的农村几乎没有青壮年劳动力,只有留守妇女及老人孩子,出现有地无人耕的现象。这种现象的存在不仅不利于农业社会化的壮大发展,还会带来更多的社会问题等。
2.3经费严重短缺。
在目前我国现行的分税制情况下,县及乡镇财政基础相对都很薄弱,虽然农业投入较之以前有所增加,但仍难满足当前的需要。财政安排基层公益性农技服务体系建设经费中绝大部分用于农技人员工资福利的发放,更有相当部分乡镇工资保障都比较困难,经费短缺成为农技推广等服务活动开展面临的最大困难。
2.4农业金融保险等部门为农服务的积极性不高。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液,如果农村金融不活,那么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必然受到制约。农村金融是我国金融制度改革的“软肋”,成为整个金融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农村金融不仅在体制机制上不健全、不完善,而且金融网点的设置覆盖率还很低,服务供给也很不充分。当前我国农业处于弱质产业的现实没有改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比较弱,使农业贷款和保险风险性大、成本高,削弱了金融保险部门对农业生产经营的贷款和保险的积极性,严重影响和制约着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
三、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策略
3.1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提供农业公共服务不仅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同时也是国家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目前,农业公共服务特别是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当薄弱,严重影响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已然成为当下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当前的首要问题是亟须解决存在的“部门化”弊端,要明确划分政府部门同各类民间组织各自的目标和功能,明确各自的职责分工,使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政治组织以最低的运行成本获得最大的效能,实现国家、各类组织和市场的良性互动。
3.2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加快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点和关键。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必须从实际出发,紧紧围绕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这条主线,立足市场和资源,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在信贷担保、贷款贴息、用地用电等方面予以扶持,支持龙头企业的生产基地建设,激励技术创新和品牌创建,不断加大农产品加工和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的支持力度。要统筹规划,突出特色,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优势产区聚集,拉长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
3.3加大专项资金的投入比例,改善基础设施建设。
要想改革优化改善现有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最必要的条件是投入专项资金,改善更新现有的基础服务设施。比如加大对播种、灌溉、收割等大型农业机械的作业补贴,尤其是像平原这样耕地集中,方便大型机械统一作业的农业地区。除了基础设施的完善更新,基层服务机构的人员也是一重点,这就要求基层服务人员也应不断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可以定期开展全员培训,不仅要学习专业领域内的新知识,新技术,更要加强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为农服务的意识的教育。
3.4改善农村金融及保险服务机构的服务内容与方式。
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建设发展离不开金融机构的支持与帮扶。目前,许多地区的农户及农民合作组织都面临的共同问题是贷款额度较低,抵押物缺乏等问题。涉农服务经济组织与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各自所在地的农产品相关产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及相关抵押贷款方式。现有的农业贷款手续较为复杂,而农产品加工行业的时效性特别强,因此应当简化相关手续的办理。对农户及农民合作组织的贷款信用额度可适当放宽一些。在农业保险业务服务方面,各省地市可以结合各自财政情况及主导产业,确立龙头企业的品牌项目,将这些主导项目品牌有针对性的列入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证农户及农户合作组织在农业生产中面临自然灾害时降低经济损失,同时也能扶持维护农业保险服务机构的相关利益,提高此类机构为农服务的意识。
新型农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才刚刚起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相信在经济与科技的发展推动下,一定可以收到更好的成效,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促進农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