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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产品属性及其供给路径的视角探析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化传承。认为泉州南音等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应依托政府的主导作用,在以企业为主体、可再生非核心遗产资源要素利用、原生态文化遗产区外围空间三个基本维度上理性架构其旅游化传承的路径,使非遗的主要保护和传承者与遗产资源的开放利用主体区别开来,核心资源的保护与可再生非核心资源的利用结合起来,非遗地的核心保护区原生态保护与边缘区域窗口传播整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