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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示”、“函”是各级单位、组织行政管理中经常使用的两种公文。两个文种尽管适用范围相同,但因行文关系不同,所以在处理事务、受理机关、行文语气和行文格式等方面有明显的区别。本文将以“请示”与“请批函”的关系为例,通过辨析二者使用上的差异,以便我们在工作中更好选用“批复”与“审批事项的函”、“报告”与“提出建议的函”,提高行政公文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