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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如果不平衡报价被成功利用, 对建设单位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对诚实的投标人来说亦是一种伤害。所以, 作为建设单位, 在招投标评标过程中, 应该对投标单位所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进行认真分析, 以减少因不平衡报价给建设单位造成的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本文阐述了不平衡报价的主要方式以及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探讨了不平衡报价的防范与控制对策。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不平衡报价方式特点防范与控制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23.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是一种量价分离, 风险共担的招投标计价方法。量的风险由建设单位来承担, 价的风险由施工单位来承担。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投标, 有利于促进施工企业不断提高管理技术水平, 提高市场竞争力;有利于促进产品定价市场化, 使业主在市场充分竟争下合理选择低价中标;有利于提高市场效率。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投标, 是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的需要, 也是促進建设市场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的需要。
不平衡报价是指一个工程项目总价基本确定后, 通过调整内部各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构成, 以期既不提高总价, 不影响中标, 又能在结算时获得更多的额外的经济效益的投标报价方法。不平衡报价将导致低价中标, 高价结算。如果不平衡报价被成功利用, 对建设单位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对诚实的投标人来说亦是一种伤害。所以, 作为建设单位,在招投标评标过程中, 应该对投标单位所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进行认真分析, 以减少因不平衡报价给建设单位造成的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一、不平衡报价的主要方式
不平衡报价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种方式:一是“早结账”,一是“多结账”。
1、“早结账”
“早结账”是通过参照工期时间去合理调整单价得以实现的,具体做法是在报价单中适当调高能够早日结帐收款项目的报价,如大型临时设施、土方石、桩基工程等,适当调低后斯施工项目的报价,如路面工程、防护工程、零散附属工程等。尽管后期项目可能导致亏损,但由于前期项目早已增收了工程价款,因此从项目的整体来看,仍可增加盈利。
2、“多结账”
“多结账”是通过参照分项工程数量去调整单价得以实现的。由于报价单中给出的工程量是估计工程量,它与实际施工时的工程量之间多少会产生差异,有时甚至相差很大。因此,承包商可参照各报价项目未来工程量的变化趋势,通过调整各项目的单价来实现“多收钱”。如果承包商在报价过程中判断出标书中某些项目的工程量明显不合理或将会发生某些变化,就适当提高今后工程量可能会增加的项目的单价,同时降低今后工程量可能会减少或完不成的项目的单价,并保持工程总价不变。如果工程实际发生的状况与承包商预期的相同,承包商就会在将来结算时增加额外收入。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以下四方面的特点
1、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 是指完成一个计量单位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 并考虑风险因素, 也就是成交价格。相比定额计价中先计算定额直接费, 再计算价差, 最后再计取各项费用, 才能知道工程造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显得简单明了, 更适合工程的造价管理。
2、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有利于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建筑工程一般都比较复杂、周期长, 工程变更多。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 投标单位只对自己所报的成本、单价等负责, 而对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的计算错误不负责, 这部分风险由业主承担。这符合风险分担原则。
3、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可以节省投标单位的时间、精力和投标费用, 因为投标过程是多家单位参与一个标段的投标,而中标单位仅一家, 未中标单位各项支出亦无法得到补偿, 造成社会劳动资源的浪费。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不仅能够缩短投标报价时间, 更有利于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和科学合理。
4、采用工程量清单, 只需要投标单位集中力量分析、测算自身各项费用, 合理选择具有竞争力的施工组织设计。避免了招投标双方对定额子目划分分歧、图纸理解差异等问题的争论, 有利于签定合同及施工过程中进度款的拨付, 有利于竣工后结算的顺利进行。
三、不平衡报价的防范与控制对策
不平衡报价法是有经验的投标人常用的一种投标策略,成功运用可以增加其收益,但另一方面则势必给投资者带来损失,导致“低价中标,高价结算”;严重的不平衡报价还可能扰乱招投标工作的正常进行,甚至致使业主不能实现对整个工程的投资控制。为了避免不平衡报价给业主带来的合同价格风险,通常可以从以下方面予以控制。
1、加强设计监理工作,提高招标图纸的设计深度和质量
众所周知,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进度控制是一个系统工程,但各阶段控制的重点有所不同,而工程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达75%以上。具体地说,设计图纸是招标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投标报价的依据。但目前施工图设计深度常常不能满足编制工程量清单的需要,设计本身的“错、漏、碰、缺”现象也屡见不鲜,这就为以后产生大量设计变更及中标单位提出索赔埋下伏笔。因此加强设计监理是保证业主投资效益的关键。
通过工程监理对项目设计把关,提高设计深度,减少设计错误,减少工程实施中的设计变更,使承包商没有或少有机会利用工程量增减手段进行不平衡报价,从而避免业主投资失控。
2、编制高水准的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投标报价和施工结算的依据,也是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核心。工程量清单必须清楚、全面、准确反映需要投标人完成的详细的工程内容,以便投标人全面考虑完成清单项目所要发生的全部费用。首先分部分项工程量要求数量准确,避免错项和漏项;其次对于分项工程的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要表述准确、清晰,避免产生歧义,确保清单内容符合实际、科学合理。对于可能出现不平衡报价的分项工程,如:合价金额较大的项目;主要材料单价较高的项目以及今后发生变更的可能性较大的项目,必须在工程量清单中要求投标人进行综合单价分析。
3、认真做好评标工作
首先,招标人应根据项目特征制定相应的评标规则,这样对不平衡报价能够起到很好的预控作用。如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于无特殊性专业要求的一般招标项目的评标;综合评分法适用于施工技术难度大且施工方案的竞争性较强的招标项目。其次,招标代理机构要注重评标前的回标分析,科学计算各报价组成因素的标准平衡值,为评标人判断不平衡报价提供依据,同时制定相应的评分方法,对严重偏离标准平衡值的项目要进行惩罚性扣分,限制使用不平衡报价的投标人中标。
4、完善施工承包合同条款
若施工过程出现了某些项目工程量变更过大,会给业主在资金使用计划和投资控制方面带来风险,就需要在施工合同条款中防范这方面的风险。如合同条款在规定清单分项工程变更过大时,要对该分项的综合单价重新组价,并明确相应的组价方法,以消除双方可能因此而产生的不公平额外支付;再如,某施工合同中规定“当某一分项工程实际工程量超过清单工程量的10%,则超过部分应进行调价,调价系数为0.9。”另一方面可根据中标人报价不平衡的程度加大其履约担保额度。
5、严把工程变更和索赔关
对一个工程项目而言,工程变更几乎是无可避免的。这些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以及原工程量清单中未列的“新增工程”等,而通常工程变更又会涉及到造价的调整。对涉及以上内容的变更申请,业主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研究,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审核手续,特别是对施工中产生的重大变更项目,要及时发现不平衡报价的影响因素,尽量在公平合理的原则下妥善解决。对承包商提出的索赔事项,要分清双方责任,及时予以处理并实施有效的反索赔,以减少和防止损失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付维琦,路丽环.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造价管理探讨[J]. 科技信息(科学教研). 2008(18)
[2] 荔继华.浅谈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J]. 科技信息. 2010(24)
[3] 郑辉.如何有效提高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质量[J]. 科技致富向导. 2010(23)
[4] 邓庆年.浅议招投标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问题[J]. 广东科技. 2009(04)
[5] 王春燕,邓曦东,刘洋.工程量清单计价下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 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 2009(07)
[6] 姚青健,王明成.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的几点看法[J]. 科技信息. 2011(05)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不平衡报价方式特点防范与控制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23.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是一种量价分离, 风险共担的招投标计价方法。量的风险由建设单位来承担, 价的风险由施工单位来承担。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投标, 有利于促进施工企业不断提高管理技术水平, 提高市场竞争力;有利于促进产品定价市场化, 使业主在市场充分竟争下合理选择低价中标;有利于提高市场效率。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投标, 是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的需要, 也是促進建设市场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的需要。
不平衡报价是指一个工程项目总价基本确定后, 通过调整内部各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构成, 以期既不提高总价, 不影响中标, 又能在结算时获得更多的额外的经济效益的投标报价方法。不平衡报价将导致低价中标, 高价结算。如果不平衡报价被成功利用, 对建设单位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对诚实的投标人来说亦是一种伤害。所以, 作为建设单位,在招投标评标过程中, 应该对投标单位所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进行认真分析, 以减少因不平衡报价给建设单位造成的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一、不平衡报价的主要方式
不平衡报价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种方式:一是“早结账”,一是“多结账”。
1、“早结账”
“早结账”是通过参照工期时间去合理调整单价得以实现的,具体做法是在报价单中适当调高能够早日结帐收款项目的报价,如大型临时设施、土方石、桩基工程等,适当调低后斯施工项目的报价,如路面工程、防护工程、零散附属工程等。尽管后期项目可能导致亏损,但由于前期项目早已增收了工程价款,因此从项目的整体来看,仍可增加盈利。
2、“多结账”
“多结账”是通过参照分项工程数量去调整单价得以实现的。由于报价单中给出的工程量是估计工程量,它与实际施工时的工程量之间多少会产生差异,有时甚至相差很大。因此,承包商可参照各报价项目未来工程量的变化趋势,通过调整各项目的单价来实现“多收钱”。如果承包商在报价过程中判断出标书中某些项目的工程量明显不合理或将会发生某些变化,就适当提高今后工程量可能会增加的项目的单价,同时降低今后工程量可能会减少或完不成的项目的单价,并保持工程总价不变。如果工程实际发生的状况与承包商预期的相同,承包商就会在将来结算时增加额外收入。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以下四方面的特点
1、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 是指完成一个计量单位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 并考虑风险因素, 也就是成交价格。相比定额计价中先计算定额直接费, 再计算价差, 最后再计取各项费用, 才能知道工程造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显得简单明了, 更适合工程的造价管理。
2、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有利于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建筑工程一般都比较复杂、周期长, 工程变更多。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 投标单位只对自己所报的成本、单价等负责, 而对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的计算错误不负责, 这部分风险由业主承担。这符合风险分担原则。
3、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可以节省投标单位的时间、精力和投标费用, 因为投标过程是多家单位参与一个标段的投标,而中标单位仅一家, 未中标单位各项支出亦无法得到补偿, 造成社会劳动资源的浪费。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不仅能够缩短投标报价时间, 更有利于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和科学合理。
4、采用工程量清单, 只需要投标单位集中力量分析、测算自身各项费用, 合理选择具有竞争力的施工组织设计。避免了招投标双方对定额子目划分分歧、图纸理解差异等问题的争论, 有利于签定合同及施工过程中进度款的拨付, 有利于竣工后结算的顺利进行。
三、不平衡报价的防范与控制对策
不平衡报价法是有经验的投标人常用的一种投标策略,成功运用可以增加其收益,但另一方面则势必给投资者带来损失,导致“低价中标,高价结算”;严重的不平衡报价还可能扰乱招投标工作的正常进行,甚至致使业主不能实现对整个工程的投资控制。为了避免不平衡报价给业主带来的合同价格风险,通常可以从以下方面予以控制。
1、加强设计监理工作,提高招标图纸的设计深度和质量
众所周知,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进度控制是一个系统工程,但各阶段控制的重点有所不同,而工程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达75%以上。具体地说,设计图纸是招标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投标报价的依据。但目前施工图设计深度常常不能满足编制工程量清单的需要,设计本身的“错、漏、碰、缺”现象也屡见不鲜,这就为以后产生大量设计变更及中标单位提出索赔埋下伏笔。因此加强设计监理是保证业主投资效益的关键。
通过工程监理对项目设计把关,提高设计深度,减少设计错误,减少工程实施中的设计变更,使承包商没有或少有机会利用工程量增减手段进行不平衡报价,从而避免业主投资失控。
2、编制高水准的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投标报价和施工结算的依据,也是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核心。工程量清单必须清楚、全面、准确反映需要投标人完成的详细的工程内容,以便投标人全面考虑完成清单项目所要发生的全部费用。首先分部分项工程量要求数量准确,避免错项和漏项;其次对于分项工程的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要表述准确、清晰,避免产生歧义,确保清单内容符合实际、科学合理。对于可能出现不平衡报价的分项工程,如:合价金额较大的项目;主要材料单价较高的项目以及今后发生变更的可能性较大的项目,必须在工程量清单中要求投标人进行综合单价分析。
3、认真做好评标工作
首先,招标人应根据项目特征制定相应的评标规则,这样对不平衡报价能够起到很好的预控作用。如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于无特殊性专业要求的一般招标项目的评标;综合评分法适用于施工技术难度大且施工方案的竞争性较强的招标项目。其次,招标代理机构要注重评标前的回标分析,科学计算各报价组成因素的标准平衡值,为评标人判断不平衡报价提供依据,同时制定相应的评分方法,对严重偏离标准平衡值的项目要进行惩罚性扣分,限制使用不平衡报价的投标人中标。
4、完善施工承包合同条款
若施工过程出现了某些项目工程量变更过大,会给业主在资金使用计划和投资控制方面带来风险,就需要在施工合同条款中防范这方面的风险。如合同条款在规定清单分项工程变更过大时,要对该分项的综合单价重新组价,并明确相应的组价方法,以消除双方可能因此而产生的不公平额外支付;再如,某施工合同中规定“当某一分项工程实际工程量超过清单工程量的10%,则超过部分应进行调价,调价系数为0.9。”另一方面可根据中标人报价不平衡的程度加大其履约担保额度。
5、严把工程变更和索赔关
对一个工程项目而言,工程变更几乎是无可避免的。这些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以及原工程量清单中未列的“新增工程”等,而通常工程变更又会涉及到造价的调整。对涉及以上内容的变更申请,业主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研究,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审核手续,特别是对施工中产生的重大变更项目,要及时发现不平衡报价的影响因素,尽量在公平合理的原则下妥善解决。对承包商提出的索赔事项,要分清双方责任,及时予以处理并实施有效的反索赔,以减少和防止损失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付维琦,路丽环.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造价管理探讨[J]. 科技信息(科学教研). 2008(18)
[2] 荔继华.浅谈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J]. 科技信息. 2010(24)
[3] 郑辉.如何有效提高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质量[J]. 科技致富向导. 2010(23)
[4] 邓庆年.浅议招投标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问题[J]. 广东科技. 2009(04)
[5] 王春燕,邓曦东,刘洋.工程量清单计价下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 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 2009(07)
[6] 姚青健,王明成.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的几点看法[J]. 科技信息. 20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