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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要做好高校贫困生的资助工作,就必须界定貧困生的范围,确定资助政策的目标群体。然而,高校贫困生的界定存在着界定标准不明确,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本文通过对目前高校贫困生界定的一般模式进行探讨,分析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创新的量化标准和界定模型来确定贫困生的“身份”,并提出了对贫困生界定工作的建议,期望为贫困生的界定工作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 贫困生 量化标准 界定模型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特别是1997年全面实施招生收费并轨之后,我国高校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不断提高;再加之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贫困生逐渐成为高校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尽管许多高校相应地建立了“奖、贷、助、补、减”为主体的多元化贫困生政策体系,开办了针对贫困生入学的“绿色通道”,但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对贫困生的界定存在着较多问题,困扰着高校开展贫困生的资助工作。
一、高校贫困生界定的一般模式
(一)贫困生界定标准。
目前,江苏省内各大高校较认同的关于特困生和贫困生的界定标准,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界定为特困生:(1)孤儿、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父母一方或双方残疾,丧失劳动力,家庭经济来源少的学生;(3)家庭成员遭受重大变故且家庭经济基础差的学生;(4)父母双方下岗且再就业能力差,享受低保待遇的学生;(5)因家庭特困,欠费额度较大,在校每月生活费低于80元的学生。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贫困生:(1)父母一方下岗且再就业能力差,无其他经济来源;(2)来自贫困地区,家庭经济收入低;(3)家庭经济困难,有欠费情况,在校每月生活费低于120元;(4)父母年老体衰,劳动力弱,在校读书子女多,家庭经济来源少。
(二)贫困生界定程序。
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和建档级别,并向学校出具由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民政部门盖过章的贫困证明;经班级同学根据申请贫困建档同学的家庭经济及日常消费情况进行评议,决定申请贫困建档的级别;通过民主评议的贫困生名单,再交由院(系)审核;最终交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批。
二、贫困生界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贫困证明缺乏说服力。
学生要取得助学金、助学贷款的资格,须向学校申请贫困建档,并通过贫困生界定程序确认。但事实上,一张贫困证明并不能说明问题:一些学生为了得到贫困补助,故意隐瞒家庭人口和收入的真实情况;而一些地方政府或民政部门也不进行实地调查,使得贫困证明存在很大“水分”。
(二)拉票现象较普遍。
为了彰显公平、民主,大多数人喜欢选择投票表决的方式解决问题。投票表决本来是一种相对比较民主的方法,然而在如今的高校里已经演变为一种另类的甚至令人唾弃的方法,拉票现象相对普遍。其中的根本原因就是利益的博弈导致小团体的存在。在一些班级里,存在着各种形式的小团体,或是一个宿舍的,或是来自一个地方的,或是平时关系要好的……因为学校的贫困生名额有限,申请的人又多,为了争取获得资助的名额,各种小团体粉墨登场,严重地违背了投票表决的原则,一些性格内向的学生往往被忽视。
(三)学校审核困难。
高校的大学生往往来自五湖四海,生源地分散;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区的贫困线亦不尽相同;再加之计算方法的差异,各个学生的家庭经济收入差距很大。由于人力、时间等因素的限制,学校不可能对每一个申请贫困生资助的学生家庭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认证;对于学生家庭能否承担起其在校的费用的问题,学校审核难度大。
(四)钻政策空子投机取巧。
国家政策规定,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先入学,再办理相关手续。一般不交学费的学生在申请助学贷款或贫困资助等方面享有优先权。因此,一些学生钻国家政策的空子,不交学费,投机申请资助。事实上,很多学生并非真的没能力交学费,只不过想通过这种方式获得补助而已。
三、贫困生界定的创新:建立界定模型
目前,在贫困生的界定过程中,还没有统一的标准,通常只是根据一些定性的标准来界定,操作难度相当大。为了使贫困生的界定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我们不妨制定一个相对客观的量化标准,再通过界定模型来确定贫困生的“身份”。
(一)量化界定标准。
贫困生是大学中相对贫困的一个群体。根据国际上研究相对贫困问题的方法,高校贫困生界定的贫困线可按下公式计算:
PL=X/2
其中,PL表示贫困线,X表示大学生的平均消费水平(大学生用于大学学习、生活相关消费的平均值)。
根据PL值,可计算贫困率(PR),亦即贫困线以下学生占总学生的比率。
再根据PR值,高校贫困生人数可有下公式计算:
PN=N*PR
其中,N表示在校大学生总人数。
(二)建立界定模型。
为了克服评定程序中存在的问题,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建立界定模型如下:
设定模型参数:贫困证明(A),饮食消费(B),投票表决(C),拥有手机(D),交际、穿着打扮、旅游上网等综合消费(E)
假定SUM(总分)=100,其中A=20、B=35、C=20、D=10、E=15
评定公式:SUM=A B C D E
根据申请贫困资助的学生的平时表现,综合各因素给参数赋值;计算综合得分。将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已确定的贫困生人数确定目标贫困生。
四、对应用贫困生界定模型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注意保护贫困生的隐私,关注贫困生的心理健康。
传统的做法往往将贫困生的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同学的监督,这就会造成一些贫困生出于面子等原因羞于说明实际情况,导致其难以获得资助。同时,这样的做法也常常使一些贫困生产生自卑感,造成“心理贫困”,不利于贫困生的健康成长。鉴于此,基层学生工作者可以通过与个别学生谈心,和班级学生的私下了解,以及平时的观察等途径,关注并引导贫困生健康地成长。
(二)以贫困材料作参考,以平时表现为依据。
既然贫困材料缺乏说服力,那么“事实胜于雄辩”。调查贫困生的消费记录,关注贫困生的平时表现,可以及时全面地了解受资助学生的生活、学习状况,较准确地掌握其家庭的实际经济状况,更好地开展贫困生资助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对贫困生的资助不应仅限于其能否吃饱饭,还要考虑学生成长所需要的最基本的营养需要和最基本的交际需求、文化娱乐活动等。对于贫困生的一些必要的开支(如因勤工助学需要购买通信工具),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认为是高消费而加以禁止。
(三)分级建立贫困档案,实施动态管理。
学校可以根据贫困生的不同实际情况,通过建立贫困档案对贫困生实施分级、动态管理,跟踪帮扶。对贫困生的健康、学习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及时了解贫困生的物质和精神状况,保证贫困生顺利地完成学业。
为了细化管理,可按10%、20%、60%的比例(仅作参考),将贫困生分为特困生、贫困生、一般贫困生三级,使得对贫困生的资助更加人性化、合理化。
此外,根据贫困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可对贫困生的档案级别进行调整(包括提高档次、降低档次和撤档),以提高对贫困生资助的效率,将有效的资助资源用到更需要帮助的困难学生身上。
(四)加强诚信教育,完善赏罚机制。
加大对大学生的政策宣传和诚信教育,让所有的学生都能全面了解贫困生的资助政策,使学生积极地参与贫困生的界定和监督的行列中,提高贫困生资助的效益。同时,完善奖惩机制,以制度作保障。对那些不贫装贫的假贫困生加大处罚力度,一经发现立即停止一切补助,并取消各项评奖评优资格等。
参考文献:
[1]林良夫等.高校贫困生资助策略管见[J].教育发展研究,2004,3:67-70.
[2]徐峰.关于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若干思考[J].内江科技,2008:87.
[3]高娟.高校贫困生扶助工作中诚信问题探析[J].滨州职业学院学报,2006,3(4):14-16.
[4]孔亚琴.高校贫困生工作应把握好三个度[J].江苏高教,2008,1:121-122.
[5]刘芳.大学生教育资助问题研究[J].高等教育研究,2006,22(2):77-80.
[6]刘梦青.论高校“贫困生资助”与隐私权保护[J].滨州职业学院学报,2007,4(3):63-66.
关键词: 贫困生 量化标准 界定模型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特别是1997年全面实施招生收费并轨之后,我国高校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不断提高;再加之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贫困生逐渐成为高校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尽管许多高校相应地建立了“奖、贷、助、补、减”为主体的多元化贫困生政策体系,开办了针对贫困生入学的“绿色通道”,但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对贫困生的界定存在着较多问题,困扰着高校开展贫困生的资助工作。
一、高校贫困生界定的一般模式
(一)贫困生界定标准。
目前,江苏省内各大高校较认同的关于特困生和贫困生的界定标准,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界定为特困生:(1)孤儿、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父母一方或双方残疾,丧失劳动力,家庭经济来源少的学生;(3)家庭成员遭受重大变故且家庭经济基础差的学生;(4)父母双方下岗且再就业能力差,享受低保待遇的学生;(5)因家庭特困,欠费额度较大,在校每月生活费低于80元的学生。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贫困生:(1)父母一方下岗且再就业能力差,无其他经济来源;(2)来自贫困地区,家庭经济收入低;(3)家庭经济困难,有欠费情况,在校每月生活费低于120元;(4)父母年老体衰,劳动力弱,在校读书子女多,家庭经济来源少。
(二)贫困生界定程序。
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和建档级别,并向学校出具由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民政部门盖过章的贫困证明;经班级同学根据申请贫困建档同学的家庭经济及日常消费情况进行评议,决定申请贫困建档的级别;通过民主评议的贫困生名单,再交由院(系)审核;最终交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批。
二、贫困生界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贫困证明缺乏说服力。
学生要取得助学金、助学贷款的资格,须向学校申请贫困建档,并通过贫困生界定程序确认。但事实上,一张贫困证明并不能说明问题:一些学生为了得到贫困补助,故意隐瞒家庭人口和收入的真实情况;而一些地方政府或民政部门也不进行实地调查,使得贫困证明存在很大“水分”。
(二)拉票现象较普遍。
为了彰显公平、民主,大多数人喜欢选择投票表决的方式解决问题。投票表决本来是一种相对比较民主的方法,然而在如今的高校里已经演变为一种另类的甚至令人唾弃的方法,拉票现象相对普遍。其中的根本原因就是利益的博弈导致小团体的存在。在一些班级里,存在着各种形式的小团体,或是一个宿舍的,或是来自一个地方的,或是平时关系要好的……因为学校的贫困生名额有限,申请的人又多,为了争取获得资助的名额,各种小团体粉墨登场,严重地违背了投票表决的原则,一些性格内向的学生往往被忽视。
(三)学校审核困难。
高校的大学生往往来自五湖四海,生源地分散;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区的贫困线亦不尽相同;再加之计算方法的差异,各个学生的家庭经济收入差距很大。由于人力、时间等因素的限制,学校不可能对每一个申请贫困生资助的学生家庭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认证;对于学生家庭能否承担起其在校的费用的问题,学校审核难度大。
(四)钻政策空子投机取巧。
国家政策规定,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先入学,再办理相关手续。一般不交学费的学生在申请助学贷款或贫困资助等方面享有优先权。因此,一些学生钻国家政策的空子,不交学费,投机申请资助。事实上,很多学生并非真的没能力交学费,只不过想通过这种方式获得补助而已。
三、贫困生界定的创新:建立界定模型
目前,在贫困生的界定过程中,还没有统一的标准,通常只是根据一些定性的标准来界定,操作难度相当大。为了使贫困生的界定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我们不妨制定一个相对客观的量化标准,再通过界定模型来确定贫困生的“身份”。
(一)量化界定标准。
贫困生是大学中相对贫困的一个群体。根据国际上研究相对贫困问题的方法,高校贫困生界定的贫困线可按下公式计算:
PL=X/2
其中,PL表示贫困线,X表示大学生的平均消费水平(大学生用于大学学习、生活相关消费的平均值)。
根据PL值,可计算贫困率(PR),亦即贫困线以下学生占总学生的比率。
再根据PR值,高校贫困生人数可有下公式计算:
PN=N*PR
其中,N表示在校大学生总人数。
(二)建立界定模型。
为了克服评定程序中存在的问题,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建立界定模型如下:
设定模型参数:贫困证明(A),饮食消费(B),投票表决(C),拥有手机(D),交际、穿着打扮、旅游上网等综合消费(E)
假定SUM(总分)=100,其中A=20、B=35、C=20、D=10、E=15
评定公式:SUM=A B C D E
根据申请贫困资助的学生的平时表现,综合各因素给参数赋值;计算综合得分。将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已确定的贫困生人数确定目标贫困生。
四、对应用贫困生界定模型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注意保护贫困生的隐私,关注贫困生的心理健康。
传统的做法往往将贫困生的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同学的监督,这就会造成一些贫困生出于面子等原因羞于说明实际情况,导致其难以获得资助。同时,这样的做法也常常使一些贫困生产生自卑感,造成“心理贫困”,不利于贫困生的健康成长。鉴于此,基层学生工作者可以通过与个别学生谈心,和班级学生的私下了解,以及平时的观察等途径,关注并引导贫困生健康地成长。
(二)以贫困材料作参考,以平时表现为依据。
既然贫困材料缺乏说服力,那么“事实胜于雄辩”。调查贫困生的消费记录,关注贫困生的平时表现,可以及时全面地了解受资助学生的生活、学习状况,较准确地掌握其家庭的实际经济状况,更好地开展贫困生资助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对贫困生的资助不应仅限于其能否吃饱饭,还要考虑学生成长所需要的最基本的营养需要和最基本的交际需求、文化娱乐活动等。对于贫困生的一些必要的开支(如因勤工助学需要购买通信工具),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认为是高消费而加以禁止。
(三)分级建立贫困档案,实施动态管理。
学校可以根据贫困生的不同实际情况,通过建立贫困档案对贫困生实施分级、动态管理,跟踪帮扶。对贫困生的健康、学习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及时了解贫困生的物质和精神状况,保证贫困生顺利地完成学业。
为了细化管理,可按10%、20%、60%的比例(仅作参考),将贫困生分为特困生、贫困生、一般贫困生三级,使得对贫困生的资助更加人性化、合理化。
此外,根据贫困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可对贫困生的档案级别进行调整(包括提高档次、降低档次和撤档),以提高对贫困生资助的效率,将有效的资助资源用到更需要帮助的困难学生身上。
(四)加强诚信教育,完善赏罚机制。
加大对大学生的政策宣传和诚信教育,让所有的学生都能全面了解贫困生的资助政策,使学生积极地参与贫困生的界定和监督的行列中,提高贫困生资助的效益。同时,完善奖惩机制,以制度作保障。对那些不贫装贫的假贫困生加大处罚力度,一经发现立即停止一切补助,并取消各项评奖评优资格等。
参考文献:
[1]林良夫等.高校贫困生资助策略管见[J].教育发展研究,2004,3:6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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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孔亚琴.高校贫困生工作应把握好三个度[J].江苏高教,2008,1:121-122.
[5]刘芳.大学生教育资助问题研究[J].高等教育研究,2006,22(2):77-80.
[6]刘梦青.论高校“贫困生资助”与隐私权保护[J].滨州职业学院学报,2007,4(3):6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