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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及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大路大富、小路小富、高速公路快富”等观念已逐渐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同时,形势的发展也对公路规费的征稽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行费征收作为公路商品化的产物,已被大多数得益车主及社会各界所理解与支持。而养路费作为公路建、养、管的主渠道资金由于受到诸方面因素的制约,拖、欠、漏、逃现象已日趋严重。其原因主要是: 一、除国家和省政府规定向车辆征收的各类规费外,一些无立法权的部门也以集资摊派款和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