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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8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就涉及禁止重复授权原则的"舒学章案"通过提审作出了判决。该判决明确指出,搞清楚什么是"同样的发明创造"是理解我国专利制度中禁止重复授权原则的逻辑起点。最高法院在舒学章案判决中,认为舒学章的前后两专利不属于"同样的发明创造",但其并没有对什么是"同样的发明创造"进行全面的分析和定义,本文试图从多视角考察什么是"同样的发明创造",特别是借助于外国的经验,认为我国对"同样的发明创造"的定义,应该采用"实质相同"的判断原则;本文还通过案例做了进一步分析,以便加深对禁止重复授权原则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