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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要任务。当前,我国的检察机关拥有职务犯罪侦查权、批准和决定逮捕权、公诉权、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等广泛的权力,但是在检察实践中,这些权力未能形成监督合力成为制约检察职能行使、影响法律监督效能发挥的重要因素之一。本文从检察职能重新统合的角度出发,指出了当前检察职权配置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而探寻出优化诉讼职能与诉讼监督职能浅见和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