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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与环境问题是多边贸易体制和全球环境保护领域关注的热点问题。多边环境条约与WTO规则的冲突则是这一热点问题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WTO贸易与环境委员会在成立后确立的十个优先研究的重点问题的前两个涉及的就是多边环境条约与WTO规则的关系问题。这也是多哈宣言规定的新一轮多边谈判的贸易与环境议程中的四个谈判议题之一。 我国作为WTO的正式成员,在切实履行我国的义务和承诺的同时,如何积极参加新一轮多边谈判、参与新贸易规则的制定,并发挥我国的积极影响,协调贸易与环境冲突,实现可持续发展,这对我国而言是一个刻不容缓的课题。因此,研究WTO规则与多边环境条约的法律协调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本文认为应该通过WTO的争端解决机构灵活地运用和解释WTO规则,在个案解决的基础上逐步演变出一套关于为履行MEAs而采取贸易措施的规则,并以GATT第20条的环境例外为基础,制定一个专门的协定“环境贸易协定”,来规范环境与贸易问题,同时进行广泛的国际合作及政策协调是解决多边环境条约与WTO规则的冲突比较现实可行的办法。 本文的创新在于以多边环境条约与WTO规则的冲突为主线,通过条约法理论分析探讨GATT/WTO体制内各国提出的解决WTO规则与多边环境条约的提议,考察论述多哈宣言关于多边环境条约与WTO规则问题的新进展,为我国在多哈发展回合中积极参加贸易与环境问题的谈判和协调多边环境条约与WTO规则的关系、实现可持续发展提出自己的某些思路和建议。 本文共分七章。 第一章主要阐释了WTO规则与多边环境条约冲突与协调的背景。先从整个贸易与环境问题的产生与发展论述这一冲突的背景,再界定了环境贸易措施的含义及其类型。 第二章介绍了WTO协议与环境贸易措施有关的规则,其中详细讨论了GATT第20条“一般例外”条款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即它的(b)款和(g)款,当然根据这两款采取的措施还必须符合第20条的前言。GATT的解决争议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