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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将近三十年,我国经济社会领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无论是综合国力还是人们的生活水平都比以前有了显著的提高。但是,在我们取得的一个又一个成绩的同时,我们发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民个体的生活风险也在增大。在诸多生活风险之中,疾病风险占据了重要地位。但是,我们应对医疗风险的保障措施却因种种原因而陷于滞后状态。医疗保障问题成为人们越来越关注的话题,同时对于医疗保障的责任问题也成为学术界一个研究的重点。本文以政府的视角为主,通过对医疗保障责任的分析、界定,明确了政府所承担的医疗保障责任,提出一些具有创新性的框架设想和具体措施,力求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医疗保障之路。目前,“看病难,看病贵”成为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国家也曾为此进行了二十余年的改革,但效果不佳。究其原因,是政府对于应该在我国的医疗保障中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把握不准。本文通过对当前医疗保障责任观点的评述和对医疗保障责任影响因素的深入分析以及对我国政府对医疗保障责任的承担现状、问题分析,认为政府应该在我国的医疗保障中承担制定我国医疗保障的发展方向和医疗保障安全网加强社区卫生建设,搞好基层医疗保障保护弱势群体和加强疾病预防和控制等四项责任,并对政府如何承担这些责任提出了一些看法和具体的建议。全文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医疗保障中的责任问题,第二部分是我国政府的医疗保障责任问题;第三部分是我国政府应该在医疗保障中承担的具体责任问题本文创新之处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视角的创新。目前许多讨论医疗保障问题的文章主要侧重于医院视角、病人视角以及综合的视角来谈,对政府的医疗保障责任的关注不够,本文主要从政府角度来探讨这个问题。二是责任的创新。关于医疗保障责任问题,有政府全责论、市场责任论和个人责任论,而本文主张政府有限责任论。具体分清了政府、市场和个人的责任边界,明确了政府所承担的医疗保障责任,这对于政府今后采取适当有效的措施来解决医疗保障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三是制度的创新。本文创新性的提出了医疗保障三层框架的设想和一些如病谱转移和基本药物生产、销售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和方法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和可操作性,相信会对在我国目前所进行的医疗体制改革具有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