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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的立法宗旨是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恢复权利正是专利法立法宗旨的体现,其本质是一种行政救济措施。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权利丧失之后,恢复权利是当事人可以采取的救济途径之一,目前这也是最主要和最简便的救济途径,因此十分有必要总结完善我国的专利权及相关权利的恢复制度。本论文以恢复制度适用情形、恢复理由、恢复期限及办理补正为研究对象,对恢复权利制度进行了基础分析,并对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恢复权利条款的历次修改情况进行整理并归纳修改的特点;然后重点分析了恢复权利的理由,运用对比研究的方法对国内外相关法规中恢复理由进行了分析,运用案例分析的方法对“不可抗拒事由”进行了研究,提出对“不可抗拒事由”认定的基本原则,并建议了证明文件相关的规范;接下来论文对比分析了国内外相关法规中的恢复期限,对恢复权利办理手续补正的各种条件进行论述。在总结分析的基础上,对我国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恢复制度给予启示,为更好的运用恢复制度保障权利人权利,更快的完成专利大国向专利强国转变,更好的实现专利制度促进人类社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