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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制度与金融监管、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职能,三者共同构成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金融安全网。目前,我国虽然没有建立明确的存款保险体系,但是一直存在着隐性的、政府担保的存款保险。本文通过对存款保险制度的理论和实证分析,得出结论:我国目前应该分层建立显性存款保险体系。
本文分析了存款保险制度的理论基础,不仅详细分析了存款保险制度的经典理论()D模型,还引入了较新的存款—货币模型,并将二者进行了比较。比较了目前国际上一些国家和地区实施该制度的具体做法,不仅选择了实施时间比较长、制度比较成熟的国家,还选取了新近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一些国家和地区,具体分析了其实施该制度的效果。
由于存款保险制度在各个国家实施的过程中表现出了一些问题,因此,本文选择了四个比较典型的问题进行反思,介绍了目前国际上对这些问题进行实证研究的一些成果。
针对我国金融结构的特点,本文为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设计了一个框架:以股分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为核心,设立一个明确的、显性存款保险基金:国有商业银行在股份制改革完成后加入该基金;农村信用合作社单独设立一个存款保险基金;经过一段较长的时间,农村信用合作社彻底完成股份制改革后,再考虑与商业银行的存款保险基金合并。文中还对我国存款保险基金的具体运作方式设计了具体的运营方案,对如何设定风险调整的存款保险费率进行了专门的讨论。
文后的附录,分别是美国存款保险制度产生发展的历史追溯和目前国际上实施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和地区的一些制度特征。这部分内容是对正文内容的补充,也是在研究过程中引发笔者思考的重要资料。
全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对我国存款保险方案的设计上。该设计方案是在进行了充分的思考、尽可能多地掌握数据、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等基础上得出的。全文的不足之处在于:由于笔者的了解范围有限,对于实际部门的运作尚有考虑欠妥之处,因此,方案设计中难免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地方,这也是笔者今后继续研究的突破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