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科技的发展,人类的活动范围经历了从陆地到海洋,从海洋到大气层,从大气层到外层空间的逐步拓展过程。人类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前苏联“斯普特尼克1号”的成功发射,开辟了人类探索外层空间活动的新时代。人类向外层空间迈出的一小步,都是人类历史前进的一大步。半个多世纪以来,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到了探索和利用外空的行列,还有更多的国家从外层空间技术的应用中受益。外层空间从未像今天这样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外层空间的和平与安宁,外层空间环境的保护关乎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福祉,是全人类的共同责任。本文在厘清外层空间的概念,明确其法律地位及有争议的定界问题的基础上,介绍了人类现有的空间活动并列举了空间活动给外层空间环境所造成的空间碎片污染、化学污染、生物污染、放射性污染、电磁波污染、核发射污染以及这些污染对外层空间环境的危害,分析了外层空间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外层空间及其丰富的资源是人类共同的财富。由于外层空间不在任何国家主权范围之内,属于全球公域,使得外层空间极易受到污染和破坏。而空间活动又带有全球性质,涉及到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和国家的权利义务,因此,通过寻求国家间的对话与合作对外层空间进行保护,即对外层空间的国际法律保护就显得非常重要和紧迫。所以,本文主要对国际上与外层空间环境保护有关的现行法律进行了评析,总结出了这些法律中存在可操作性差、具体制度缺失等问题,说明现有的法律并不能对外层空间环境予以有效的保护。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需要加强对外层空间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的研究,并从完善现有公约、制定新的专门性条约、健全具体制度、加强更高层次的国际合作等方面对如何完善外层空间环境保护的法律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说明应采取更为切实有效的法律措施对人类的空间活动加以规制,以避免人类在对外空的开发和利用的过程中再走那种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致使同样的悲剧再次发生。文章的最后部分结合我国作为一个航天大国,而至今却没有一部专门规范空间活动的法律的现实国情,提出了构建我国空间法制的一系列设想,说明我国应该掌握国际空间法律的前沿动向,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国际空间立法研究与拟定,尽快填补我国航天领域的法律空白,使我国空间活动走上法制化轨道,以推动航天事业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