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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梭是十八世纪法国大革命的理论与实践引导者,是法国著名的思想家和教育家,他的公民教育被称为是教育界的一次哥白尼式的革命,对法国及世界其他国家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就我国而言,研究卢梭的公民教育思想,有助于我国培养新时代的合格公民,从而推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度。因此本文尝试对卢梭公民教育思想的整体性进行解读,并将其理论中存有的可取之处与局限性进行分析梳理,发掘能对我国公民教育产生的借鉴。文章主要分为五部分,首先阐述了卢梭公民教育思想的逻辑起点自然教育,自然教育在卢梭的公民教育思想中起到奠基石的作用,它以顺应天性发展为原则,以培养有道德的自然人为目的,通过教育分期的手段,以系统全套的自然教育方法培养其教育对象,为今后养成合格公民塑造初期优秀的“模型”。其次本文分别对卢梭公民教育思想中的自然与社会的冲突和自然与社会的自冾进行了分析与梳理。卢梭公民教育思想既倡导自然自由,又青睐于古代城邦的制度生活,这预示着他公民教育思想中的自然状态与社会状态之间存在着矛盾与冲突。然而通过对卢梭公民教育思想的逻辑梳理不难发现,他用自己独特的自然情感教育对这一困境进行了消解。他提出人天性中存有的自爱与同情,并对它进行正确引导与教化,使得人从自爱过渡到他爱,直至对全社会的关爱,最终达到自然与社会的协调一致,这也是卢梭公民教育思想中自然人向道德公民转化的关键点。第三部分对卢梭公民教育思想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论述,卢梭公民教育思想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他设想的理想契约社会培养有道德的公民。他要求道德公民不仅要具备正确判断力能够自主区分事物的优劣,他还要兼具牢固的道德意志,使得道德情感在社会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并且道德公民还要是忠实的爱国主义者,爱祖国的一切,遵守祖国的法律。因此文章这一部分对卢梭公民教育思想的主要内容公民美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法律教育进行论述。第四部分着重论述了卢梭公民教育思想的实践路径,其内容主要包括通过对公意的实现和引导、社会游历的践行和公民信仰的实现来培养道德公民。卢梭提到理想政治共同体需以契约的方式运行才得以稳固,而公共意志是全体社会成员对彼此的合法约定。因此,公意作为公民道德义务的导向,需要公民接受公意的最高指导,将个人意志与公共意志相协调统一,在保证公共利益的同时维护公民自身的利益与需求。再者卢梭通过社会游历的形式让教育对象接触现实社会,了解各类社会丰富自身阅历的同时锻炼其毅力和社会洞察力,这对顺利进行公民教育有着重要的意义。最后,卢梭将培养公民对道德共同体的认同诉诸于更高级的形式公民信仰,通过构建公民信仰将这种民族精神服务于道德共同体,致使公民将世俗义务和信仰义务合二为一。文章的最后一部分论述了卢梭公民教育思想的国内外影响及产生的当代启示。通过对卢梭整体思想的理解和卢梭公教育思想的逻辑梳理,可以分析出其中的利与弊,并合理借鉴其中的优秀之处服务于我国公民教育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