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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业作为中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对中国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目前中国房地产业而言,如何尽快走出资金困境是首要问题。房地产投资信托作为房地产金融工具,是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行之有效的房地产市场的投融资渠道。美国是房地产投资信托发展最前沿的国家,这是因为它的每次税法改革都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的发展。因此,在当前我国大力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的时候,对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税收法律问题进行研究是极具现实意义的。从目前的研究现状来看,理论界对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的研究集中于制度和模式方面。相关研究更多的是以税收学、金融学为角度,即使从法学角度的研究,亦集中于运用传统经济法理论分析房地产投资信托相关制度的构建,少有从税法学角度,对房地产投资信托制度进行研究,且相关研究往往散见于学界对信托业发展及信托法律制度构建的专著中,缺乏系统性的理论研究。本文首先从房地产投资信托要义着手研究,对房地产投资信托的概念和特征进行理论界定,比较房地产投资信托与房地产信托、房地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及证券投资基金,阐明我国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存在的税法障碍。分析房地产投资信托的法律基础——信托制度以及信托财产的法律本质,剖析房地产投资信托的法律关系,将课税理论、税收公平主义原则理论、税收法律主义原则理论、税法调控、监管功能理论作为房地产投资信托税制的税法学理论,将信托导管理论作为房地产投资信托课税的基本原理。通过研究各国房地产投资信托税制立法模式、美国及亚洲国家或地区的房地产投资信托税制的实践,总结出可资借鉴的经验。检讨房地产投资信托现行税收法律规范存在的问题,在吸收和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从立法模式、组织结构、投资人以及信托各环节税收法律规范等方面,试图通过结合我国实际,对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税收法律问题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本文的第一个创新之处是从一个新的角度——税法学的角度对我国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进行研究。第二个创新之处是对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税收法律规范进行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