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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医疗机构管理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并发展起来的,所有制形式单一,公立医院支撑着医疗服务供给“大一统”的局面,且部门所有,条块分割,效率低下。80年代以来,虽然对公立医院进行了放权让利及调整和完善内部运行机制的改革,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一些深层次矛盾逐渐暴露出来,医院内部改革效应出现递减趋势,微观层面的医院改革总是试图突破现有宏观管理体制的束缚,然而收效并不明显。
长期以来,我国将卫生工作的性质定位于福利性事业(20世纪90年代前)和具有一定福利性质(20世纪90年代)的公益性事业。政府是体现国家卫生福利的主体,为了实现其目的和控制运行需要,政府也必须成为卫生全行业的主宰,实行办、管、监一身数职,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既掌舵,又划桨。实行这种体制的结果势必造成中国卫生行政管理落入机构膨胀,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泥潭,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好的事情,政府职能部门“越位,错位,缺位”同时并存。另一个方面,本该自主经营的医疗机构却没有,也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自主权。于是,医院的局部利益同生产和经营效益无直接联系,责,权,利不明确,致使院长难以发挥自己的经营管理才能,也影响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当前,我国公立医院体制改革的尝试与探索在各地纷纷出现,特别是十六届三中全会后,公立医院体制改革的外在驱动力空前加大。但从全国来看,目前公立医院体制改革仍然是局部的,涉及的医院也是少数,大部分地区仍处在探索酝酿阶段。
针对存在的问题,本文试图以公共治理理论为基础,借用实证与规范分析相辅助的研究方法,理论联系实际,分析现阶段公立医院改革的原则与实例,探讨治理视野中公立医院改革的走向,继而针对现阶段改革的一些问题,提出完善公立医院改革的路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