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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已经成为制约世界各个国家社会发展的绊脚石,在中国,腐败不但严重影响着国家政治生活,而且正在损害党政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难以想象,在现代司法体制如此健全的情况下还不能将贪腐官员绳之以法,久而久之必将严重影响社会风气和国家稳定;如不能将贪腐人员非法转移的犯罪资产追缴,必将严重阻碍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破坏改革开放的发展成果。在腐败犯罪在世界范围内愈演愈烈的背景下,2003年联合国大会第51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世界第一个专门性反腐败国际条约,即《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国政府也于同年加入了该条约。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工作愈来愈得到重视,在中央“刮骨疗伤”式的反腐力度下,一只只大老虎被送上审判席,得到应有的制裁,既对外逃官员起到了震慑作用,也为公务员队伍敲响了警钟,表明了我国反腐倡廉的决心。但反腐初见成效的背后,更多的是部分外逃官员仍旧逍遥海外,挥霍着贪污贿赂而来的非法所得。随着中国经济的腾飞,腐败国际化、集团化是当今腐败犯罪的大趋向,新时期的腐败犯罪呈现出智能化、隐蔽化和多样化的特点,所导致的结果就是逃亡海外和提前转移犯罪资产已经成为诸多贪腐官员必备的后路,这就给我国追逃追赃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本文探讨的是我国的跨境反腐问题,分为追逃和追赃两个部分。追逃和追赃是跨境反腐主题有机整体下的两个方面,追逃离不开追赃,追赃依附于追逃,为切实解决跨境反腐所遇到的难题,必须将两者有机统一起来探究,才更具有现实意义。本文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跨境追逃追赃问题的概述。阐述了跨境追逃、跨境追赃的定义,引出“引渡”、“遣返”等学术概念,为后文的论述作铺垫。第二部分为外国跨境追逃追赃机制研究,以美国作为典型例子进行探讨,论述了美国的追逃系统和追赃体制,主要介绍了美国联邦法警署的追逃职能和追赃体制下的资产分享制度,为后文对我国跨境追逃追赃体制的发展提供借鉴。第三部分论述的是我国跨境追逃面临的困境,分为追逃和追赃两个部分。追逃部分探讨的主要是是引渡条约、量刑承诺制度和追逃负责机构方面的问题,而追赃部分则探讨的是绝对豁免主义的困境、国内追赃立法匮乏和资产分享机制未建立的问题。第四部分对我国追逃追赃机制的发展提出建议。针对第三部分中提出论述的跨境追逃追赃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逐步建立起我国跨境追逃追赃的科学、长效机制,以期能够对我国跨境追逃追赃工作的开展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