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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抗日战争大后方民国狱政改革述评》为题,1“抗战期间”是为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到1945年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止,此为时间限定;大后方是指远离战争前线的广大地区,又以川渝为核心,此为地域之限制。抗战爆发后,国民党政府为了适应战争需要,对其监狱体系的运作做了调整,主要是通过制定法规,发布命令并将之付诸实践的方式。全文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一下几部分:第一部分:背景,通过对抗日战争的简要描述,介绍狱政改革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开展。也藉此简要说明改革之势在必行。满足战时需要可视为此次改革之个性,而回溯历史则可探知清末狱制改革与此改革有着共性。共性主要表现为救亡图存是其背负的历史使命,清末面对的是西方列强及日本的瓜分,而此次则是日本试图灭亡中国;废除领事裁判权则是清末到民国政界精英奋斗不息之目标,西方列强每每以中国之法律同西方法律的差异诟病中国,并以之为取得领事裁判权的当然理由;西学东渐过程中西方文明对我们传统文化的巨大冲击以及国人对西方文明的逐渐认同与接受,并将西方的部分制度落实,清末与战时的狱政改革便是其中两例。第二部分:践行,此次改革的开展是以立法为指导,大部分具体措施都是有法可循。因此,在论述之时引用了大量的战时监狱立法。主要通过三部分对改革的具体措施进行了介绍,第一部分生活卫生方面的革新,包括了监犯的被服配备,住宿安排和医疗卫生方方面面;第二部分监犯工作,可分监内作业与外役监,而外役监则是以四川平武外役监为考察对象,此外役监将监犯安排在相对偏远的地区从事农业和畜牧业,执行刑罚的同时教授监犯生产技能让其自食其力,更为宏远的目标即是期望外役监之产出支持前线抗日,外役监的设立具有开创性,颇能体现战时特色;第三部分监犯调服军役,该措施是对抗战最为直接的支持,其推行既使拥堵的监狱得以疏导,又为抗战提供了兵力,也能让部分监犯满足保家卫国之宏愿,可谓一举多得。结论,引用两小段文字阐述此次改革的不足之处,并简要分析其原因:局势动荡;财政拮据;中国传统对西方文明的排斥。其后从三方面对此次改革给予了肯定:确实地对抗战作出了贡献;丰富完善了民国监狱立法体系;此次改革是对近代西方行刑理论的践行,而该理论所蕴含的尊重人的普世价值观在当下社会同样熠熠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