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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作为一种重要的民办企业经营形式,家族企业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并为中国经济腾飞做出了重大的贡献。正如储小平指出的那样:家族企业是一种值得关注的经济现象,也是一种不容忽视的社会事实。 本文提出的治理概念有个体行动和组织制度两个方面:治理是企业所有者通过理性的选择进行行动决策来谋求自己利益最大化行动过程;治理同时是企业组织通过科层制安排来合理行使控制权、监督权、建立激励机制来协调管理层和员工利益关系,以及维护组织和谐运行的过程。治理是企业所有者理性选择的结果,也是科层制组织工具理性发挥作用的过程。 本文从“嵌入性”和“理性”的理论视角出发,以B市J企业为个案探讨家族企业的治理模式得出以下结论: 本文用经验研究证实了家族企业治理的理性化特点:J企业家族化过程是企业家理性地动用亲缘关系网社会资本挽救企业危机的过程,其中家族人员对企业家有关个人能力、品质的文化评价解决了经济交换中信息不对称问题,为社会资本的调用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企业家与不同家族成员选取不同的合作方式是对嵌入性关系属性的控制。 J企业的股权现状和利润分配状况是简明的,该企业也有完善的组织架构。J企业中存在三种权威:行政权威、产权权威与技术权威,家族外的专业技术人才得到重要,决策权有一定分散性。权力内倾化的管理岗位设置与亲中选贤的用人机制相结合使亲缘关系在企业治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企业对家族成员的治理主要以关系治理为主,而对非家族员工的治理则采用正式制度的治理,有明晰的监督、评价和激励机制。当然这只是根据个案得出的初步结论,是否能成为一种理论概括,需要经验材料的进一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