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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研究的问题是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监管问题,以广州市萝岗区联和街为例。政府购买社工服务作为一种新型的服务提供方式,已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与社会公众的关注,各地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的探索与实践不断推陈出新,取得的成效也逐渐引人瞩目。然而,政府购买社工服务还处于探索实践阶段,理论与实务仍较为薄弱,在发展过程中出现诸多困难和问题。政府对社工服务的监管机制不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未建立、监管职能界定不清、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监管人员少、监管经验不足、社工服务机构存在道德风险等。这些极大地限制了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成效,成为制约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发挥更大作用的一个瓶颈,有必要从全局观念和长远眼光,加强理论研究与方法探讨。 广州市萝岗区联和街购买社工服务是在借鉴新加坡和香港等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发展并在不断实践的过程中探索前进的。论文结合笔者在联和街工作的实践经验,通过查阅大量文献,对联和街的监管工作人员进行访谈,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兴起、联和街购买社工服务的原因、做法及成效阐述联和街购买社工服务的基本情况。从萝岗区与联和街自身的监管情况两个层面综合分析联和街购买社工服务的监管现状。尝试运用“委托一代理”理论分析联和街购买社工服务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结合相关国家地区的先进经验,提出联和街加强购买社工服务监管的对策,希望能为今后的研究提供一些有益的思路和参考性建议。 论文的核心观点是:联和街加强对购买社工服务的监管,保证社工服务的质量,需要从健全监管体制、完善监管程序、提高监管能力三个方面进行思考和分析。健全购买社工服务的监管体制,需要设置独立的监管机构,建立多元的评估制度体系,完善财务监管和合同监管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完善购买社工服务的监管程序,需要健全法律制度体系,明确政府的公共责任,加强宏观规范管理和政策引导,建立双方相互信任的契约关系,消除沟通协调障碍。提高购买社工服务的监管能力,需要强化监管人员培训,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探索有效的监管技术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