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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库是一种相对稳定的独立于政治体制之外的政策研究和咨询机构,为各个领域提供科学的智力支持。立法咨询使得地方立法智库成为法律制定的一个重要参与者,也给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增强立法能力,提高立法效率,保证立法质量提供了新的出路。地方立法智库是以地方立法为研究对象,以影响地方立法的制定、修改、废止、解释为目标,以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为导向,以科学客观理性为准则,以社会责任为基本遵循的专业决策咨询研究机构。地方立法智库的职责就是为地方人大和政府行使立法权提供客观的理论依据和专业的决策咨询。通过对地方立法智库建设的制度基础、时代背景的考察,深入分析地方立法智库独立性、非营利性和实践应用导向的三个基本特征,总结其在地方立法各阶段中发挥的作用,概括地方立法智库现有三种模式的具体情况,并针对官方智库、高校智库和社会智库分别举例研究。研究发现,地方立法智库的建设存在着结构不合理、影响力不够、独立性欠缺、经费匮乏的问题,尤其是地方立法智库重复性、低水平建设;智库结构圈层不合理,社会智库缺失;部分智库人才匮乏、研究人员积极性不高;立法咨询研究成果质量不高,思想不独立;智库法律地位不明,中立性不足;经费筹集渠道单一,管理混乱等问题突出。针对这些问题,主要从两个方面解决。其一,人大应为地方立法智库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智库思想成果的最终消费者,应该为地方立法智库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要厘清立法过程中的决策咨询制度,在地方立法领域形成严密的决策咨询体系。强化立法机关对智库专家地方立法咨询研究的回应机制,在供求双方之间产生良性的互动。同时,还要发挥立法机关对地方立法智库建设的主导作用:构筑中国特色的立法智库“旋转门”机制,建立人才双向动态流动机制;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数据信息共享,为地方立法智库创造公平的政策研究市场环境;保持智库与立法机关沟通渠道的畅通,将智库纳入决策参考体系,大幅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公正性和有效性:构建完整的智库体系,发展社会智库,营造平等竞争的局面。其二,加强地方立法智库自身建设。创新人才培养管理模式,强化人员配置,既聘任具有战略思维的领军人才,也重视组建精诚合作的研究团队;改进人才管理机制,完善各类立法智库的研究人员管理与考核制度。同时,改革智库内部经费筹集与管理,构建多元筹资渠道,对地方立法智库的可持续发展,调动智库研究人员的积极性和提高智库研究成果;还要运用多种形式创新经费管理模式,多措并举深化管理制度改革。从立法机关应为地方立法智库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地方立法智库自身建设两个方面探索提高专业的地方立法咨询能力的办法,以完善智库服务各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活动,切实有效地推进地方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