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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作为一种制度创新,脱胎于我国的具体现实,是我国特殊国情之下的产物,没有现成的域外模式和经验可以借鉴。该制度在城市管理领域的试点取得了显著效果,城市管理领域的一些难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但由此引发的法律问题也不容忽视。本文试图立足社会现实和行政法学基本原理,以转型期我国的社会、经济、政治体制等为背景,结合一些具体资料和信息,综合考量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反思其在产生、发展各阶段所引发的问题和争议、出现的困境及原因,并提出一些可能的应对方案和前进路径。本文主要由引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组成,其中正文内容又分为以下三章:第一章,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概述。任何法律制度的构建都要立足于其赖以产生的特定历史环境和社会土壤。本章首先考察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及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缘起的社会宏观背景,并简单回顾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变迁过程。然后,以此为基础对综合执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等概念进行了界定和辨析,以梳理学界在运用这些概念时的混乱。第二章,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理论分析。合法性的具备是任何法律制度建立并得以良性运行的基础和前提。本章首先总结回顾了学界关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合法性的争论,然后结合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概念,立足于实在法规定,对其合法性进行了论证,并以此为基础,展开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法律特征的再认识。最后,本章对该制度的合法性困境进行了进一步的反思,从三个方面论述了此困境反映的问题实质、解决办法及其对意义:体制创新与制度规范的两难、行政集权与分权的二律背反、公平与效率的价值冲突及协调。第三章,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实践分析。本章立足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实践,总结出其在实践中遭遇的困境,进而提出相应对策。在对策部分中,本章立足于“系统论”的哲学承诺,认为应对这一实践困境,不仅要认真对待各方面的具体问题,更要立足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及城市管理领域整体,乃至立足于该制度运行所依托的中国语境这样一个“社会巨系统”,全局视之,研究和分析此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和运行的规律性,从而为实现制度的良性运行提供对策。具体而言,本章把实践困境的原因归于主、客观两个方面,然后从理念、制度、手段和技术三个层面展开论述。理念层面主要涉及相关理念的树立和观念的转变,包括服务行政、民主行政、责任行政、程序正义、社会自治等五个方面。制度层面主要包括核心制度和配套制度:核心制度方面,本文认为制定一部全国性统一法律规范的时机已经成熟,继而从权力、主体、程序和责任四个角度阐述具体的制度设计;而配套制度完善的目的则在于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运行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手段与技术层面简单论述了电子政务、数字化和网格化管理及非强制行政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中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