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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贸总协定以及随后的WTO的出现,以促进全球贸易和经济发展为目标,大幅地消减了关税等传统贸易壁垒,一国为保护国内产业更多地借助于反倾销、反补贴以及保障措施等非关税贸易政策工具。这些政策工具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有助于公平贸易和自由贸易的进行。但是,由这些措施所导致的出口商在进口国市场上的份额锐减及利润降低是出口商们所不能忍受的。种种为了规避进口国的“两反一保”的贸易和生产行为应运而生。如轻微改变,后期研发,进口国或第三国组装等等。这些规避行为的出现,大大减弱了进口国的贸易政策效果。为彻底堵住法律漏洞,全面而彻底地实施保护国内市场的计划和安排,20世纪80年代后期,欧美等发达国家纷纷建立并逐渐完善反规避制度。此一制度在于对出口商规避反倾销的行为进行调查,并在肯定性结论的基础上征收反倾销税,从而即使出现各种形式的规避行为,反倾销等政策的效果也能够得到全面贯彻,保护本国产业并实现其他的利益。
中国企业成长在中国经济和贸易飞速发展的背景之下,同时也面临着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特殊保障措施的干扰,更面临着日益严重的反规避措施的威胁。透彻地了解欧美反规避制度的规定,运行及规律,进而在此基础之上,分析欧美反规避制度背后的经济效应和政策目的所在,对于中国企业克服和防范反规避措施带来的危险,有着重要的意义。
本文论述了欧美反规避制度的规定及运行规律,论证了欧美反规避制度之所以建立并不断完善,不仅仅在于特定利益团体在政策博弈的中胜出,更在于欧美试图通过反规避措施和反倾销措施的组合运用,达到对特定产业内引进外资,进行过滤和筛选的效果,以利于该产业长期的发展,服务于东道国国家经济的长期利益。
因此,本文认为,在认清反规避制度的上述成因后,中国企业的应对策略首先就应该是摆正自己的态度,认识到反规避制度的出现对于东道国引资的分拣和过滤的作用,这是不容回避,出口企业也不应违反的。其次才是一些技术层面的策略的研究和运用,如充分利用欧美原产地制度,规范企业管理以及加强行业组织的作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