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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产业集群是指在中国的县一级的经济单位中,众多特定产业的相关企业集中在一定的区域中,相互分工协作,共同应对外部市场的经济体。集群企业间具有紧密的有机联系,能产生巨大的集群效益,带来远远超出企业间简单累加集中的经济效益。集群效益主要体现在外部经济效应,交易成本节约效应,群体效应,学习与创新效应四个方面。县域产业集群的产生模式大致可以分为自发产生的“原发式”和由政府推动或外部企业转移产生的“嵌入式”两种。
我国的很多县域较为落后封闭,与城市经济差距很大,产业集群的发展能促进县域经济的增长的作用缓解县域贫穷落后的面貌;县域经济产业地理布局也较为散乱,产品结构不合理,而产业集群不仅加强县域企业间的分工与联系,集中县域生产要素,而且通过工业园区的建设可以改变县域企业地理上分散的布局,整合县域经济布局散乱的局面;而且县域产业集群的发展还能一定程度上推动体制的变革。从我国县域产业集群发展的实际情况看,2007年的第七届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的评估结果与同时出炉的“中国百佳产业集群”的所在地区中有相当数量相同的县域,这也充分说明了在我国县域中发展产业集群的可行性。
我国县域产业集群取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存在着规模小、档次低,分布散乱,企业间协作程度差等问题。这与我国当前县域企业发展以及县域经济体制存在的问题密切相关。我国县域企业发展水平较为低下,专业化程度不高,缺乏科学的管理运营,且面临资金,人才紧缺等方面的诸多困难,难以成为产业集群的推动力量;县域农村的农业生产经营体制以及与此相关的土地制度造成的土地产权分散的状况不仅造成县域农业生产无法达到规模化的经营,而且是造成县域集群当前各种问题的重要根源。为解决县域产业集群发展当中出现的问题,增强我国县域产业集群的竞争力,从长期来看,应当逐步改变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经济管理体制。包括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金融机构信贷管理体制以及其他限制县域经济发展的体制。短期具体来说,政府和主管部门在加强对自身的约束和管理的基础上应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工作,为产业集群的发展提供充足的便利条件,部分县域政府部门可以根据情况选择适合的产业和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