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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有句著名的法谚:“有犯罪必有被害,有被害必有救济。”被害人的权利保护问题是一个沉重的话题,同时也是一个不得不谈的话题。当今社会法制在强调被告人“客体主体化”的同时,被害人“主体客体化”的倾向使得被害人成为司法制度中被忽略、被遗忘的人(forgotten man),同时成为刑事诉讼中的“冰山一隅”,其权利保护受到各种各样的限制和歧视,在刑事诉讼制度运行过程中被告人人权保护的“光环”下,被害人却成为黯淡无光的“弃儿”,其在犯罪结构中的主体地位迁移到程序中变成了“会说话的工具”,刑事程序的价值目标——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出现了“真空地带”,同时也产生了不可避免的副作用,由此衍生二次被害、甚至三次被害。被害人人权被害的窘境亟需获得改善。现代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催生了司法领域观念的革新,人权法治、民主法治、程序法治、宪法法治、经济法治等成为法治框架下的关键词。在此背景下,刑事诉讼制度的良性、民主、健康、科学运行不能没有被害人这个重要角色的充分而有效地参与。被害人的地位及权利保护引起理论、实务界的广泛和深切关注,这并不是舆论的“哗众取宠”,也不是政治革新的“孤芳自赏”,而是社会诉讼价值观念进步的必然结果。从上个世纪60年代世界范围内被害人运动的开展直到现在,在反思现行刑事司法制度仅仅偏重于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的同时,被害人如何获得司法上的保护的呼声一直高涨,“被告人时代”开始过渡到“被害人时代”。与此同时,各国也相继开始了保护被害人权利的改革,它开启了一项宏大的司法改革工程,涉及到制度利益、刑事政策导向、人权观念的周延等等众多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课题。本文采用比较分析和历史分析的方法试着从程序法律角度结合被害人运动的初衷和现行刑事司法制度关于被害人保护的现状来分析和剥离出被害人权利的有效保护策略,以期“抛砖引玉”,最终使得被害人权利保护在中国能够切实得到贯彻和完善。全文共分六章:第一章是被害人的含义剖析和历史嬗变,旨在对于被害人的来龙去脉作一个比较系统而深入的介绍。第二章是近现代的被害人保护运动,特别是有代表性的美国的被害人权利保护运动,使得被害人权利保护的焦点充分暴露,便于我们进行有针对性地研究。第三章是被害人权利保护的理念,其中涉及人权法治理念、诉讼正义理念、司法和谐理念、加害禁止理念、程序参与理念、认同政治理念等六大理念,分析被害人权利保护加强的必然性和可能性。第四章是被害人诉讼主体地位的正当化分析,分别从宪法精神、刑法实质、制度目的、诉讼构造等方面进行阐述。第五章是被害人现行诉讼地位和权利的立法例分析,用世界的眼光来审视被害人权利保护,找出值得借鉴的地方。第六章是中国被害人权利保护现状及改革思路,分析问题就是为了解决问题,在中国的法治土壤中怎样让被害人的权利保护更加完善,此乃本文的落脚点,亦是本文的重心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