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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保监会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开展变额年金保险试点的通知》和《变额年金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和厦门5个城市试点变额年金保险。到目前为止,我国已推出了两种变额年金:一是金盛人寿的保得赢变额型年金保险,二是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的步步稳赢变额型年金保险。这次变额年金的引入试点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具有最低利益保证的变额年金保险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出现在美国,随后的几十年在北美、日本、韩国等地区发展势头迅猛。相对于其他养老金投资渠道,比如银行、债券等能获得长期稳定低收益的金融产品,投资人更愿意选择变额年金这种既有最低利益保证,在市场上升时也能够从中获益的新型理财工具。本文的主要工作如下: 首先介绍了课题的研究背景、国内外变额年金的研究现状,并分析了国内外开展变额年金的市场状况;其次,介绍了变额年金中四种典型的最低利益保证和变额年金中的风险,并讨论了变额年金的风险管理和风险评估;再次,讨论了变额年金中保证最低累积给付年金(GMAB)和保证最低回收给付年金(GMWB)的定价,并对GMAB的责任准备金和GMWB的公平保证费用进行分析;最后,根据我国的市场现状,提出开展变额年金的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