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8年,中共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该方面的研究成果逐步通过学术论文、专著等形式展现出来。但是,在研读前人研究成果之后,发现如果能够就下面三个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本研究将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应用前景:第一,中国农业生产正处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时期,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农业社会化服务到底服务什么?第二,中国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建立在计划经济时代的国家主导的农业服务体系之上的,现在需要进一步明确在新时期,政府农机推广部门主要承担什么职责?第三,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到底“新”在哪里? 本文研究结果表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需要进一步细分为种植业和畜牧业两类进行研究。依据本研究农户调查和既有相关研究成果,农户种植业服务亟需的是农业信息和技术服务,农户理想的服务供给主体是农技推广机构和种子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社会组织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农业服务的供给者,又是农业服务的需求者。新型种植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需要针对重点服务内容,坚持依靠主要服务主体,发展壮大中间组织,建立科学的服务模式,将农业服务有效传递到农户手中,为农业生产提供支撑力量。 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在市场经济进程中正在不断完善,以动物防疫为主的公共服务在全国各地基本完善。企业和合作社已经在充分地发挥服务职能,为农户提供全程服务。建立和完善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需要强化公益性职能,加强公共财政支持的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为畜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在私人机构建设上,主要从两方面入手:采用各种手段提升核心企业的竞争力,增强其为农户服务的能力;积极引导各种类型的畜牧业合作社发展,向上下游产业延伸,增强合作社的生命力。 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建设进程安排要有科学性,要有针对性,要讲求实效。坚持以农户服务需求为核心,在服务供给主体、服务内容和服务对象三方面建设上突出重点,分步推进是比较理性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