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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诉讼制度是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最终解决方式和程序的制度。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激剧增加,而人们对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除协商、调解、仲裁之外,还有诉讼这一重要的劳动争议案件的解决方式。在这四种处理方式中,诉讼具有不可取代的作用,尤其在我国,劳动争议诉讼制度与司法实践具有一定的距离。现有的劳动争议诉讼制度尚不完善,有关法律规定存在矛盾之处,还没有专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诉讼中没能得到就有的保障,影响了司法权威和对法律的信仰。本文的写作目的就是对我国劳动争议诉讼制度提出一些完善的建议。除前言、结论外,全文共分四章: 第一章首先界定了劳动争议的概念,对劳动争议的类别和产生原因作了分析,然后引出了劳动争议诉讼的概念,揭示了劳动争议诉讼的特点,并进一步与其他诉讼相对比,最后阐述了劳动争议诉讼基本原则。 第二章介绍了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劳动争议诉讼制度,进行了对比和评价,指出了规律和可借鉴之处。 第三章首先说明了劳动争议诉讼制度设立的初衷和背景,其中介绍了四种争议的解决方式和劳动争议诉讼制度的必要性,然后阐明了我国目前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的关系,指出它们之间的不衔接之处,又对劳动争议诉讼程序作了说明,分析了举证责任的分配及缺陷,点明了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及长短,指出了诉讼时效的规定及弊端,又进而从多个方面论证了劳动争议诉讼制度其它方面的问题,最后结合国情对我国现行劳动争议诉讼制度作了综合性评价。 第四章先从实体立法、程序立法和本土化三个角度说明了劳动争议诉讼制度完善的指导思想,然后重点论证了劳动诉讼与仲裁关系的协调问题,指出了适合我国现实情况的专门法庭形式,提出了有关劳动争议诉讼证据制度健全的看法,从程序的角度提出强化诉讼效率的意见,最后提出扩大劳动争议案件受案范围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