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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道德人格的培养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主题,近年来,党中央更是高度重视“立德树人”,将完善人格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工作目标。约翰·弗里德里希·赫尔巴特(1776-1841)是德国著名的教育学家、思想家,被誉为西方教育史上“科学教育学的奠基人”,基于其实践哲学基础上的道德性格理论是赫尔巴特思想体系的出发点。然而,学界对赫尔巴特道德教育思想的研究多集中于整体梳理和宏观把握方面,对其道德性格理论关注较少。因此,针对当代部分青少年道德发展中存在的知行不一的现状,笔者尝试基于文本重读赫尔巴特,以道德性格为视角,深入挖掘其道德教育思想,以期对我国当前道德教育的理论与实践提供相关启示。本研究在对赫尔巴特“道德性格”教育思想的理论背景进行了相关探讨的基础上,针对学界仍然存在的诸多不同观点,提出赫尔巴特教育学的最终旨归是从意向目的走向道德目的,最终培养道德性格的力量。通过对赫尔巴特实践哲学语境下“性格”与“道德”的考察,笔者将赫尔巴特的“道德性格”的内涵界定为:个体能够根据正义与善的道德观念对自身的业已存在的意志做出审美的道德判断,并能够自觉地将这种道德判断提升为道德律令,且自为地服从于这种道德律令而产生道德实践,最终形成性格的力量。赫尔巴特坚信理性主义的教育必须建立在尊重学生的性格与道德形成的内在科学机制的基础上,据此,本研究探讨了其道德性格的培育路径。他认为个体的行动、思想范围、素质和生活方式等因素影响道德性格的形成,其中广阔思想范围的形成是道德性格培育的主要基础。管理作为道德性格培育的消极方式,旨在抑制个体性格中恶的倾向,但管理必将被教育性教学和训育所取代。教育性教学通过培养平衡的多方面兴趣,扩展个体的思想范围,促进客观性格向主观性格转化,从而形成对意志的道德判断;训育是对个体心灵有目的的培养,对性格培养具有双重影响,促进学生将道德判断自觉提升为道德律令,并进行自我负责的道德行动。与道德性格的形成过程相对应,赫尔巴特认为道德性格的培育也要经历道德判断、道德热情、道德决定和道德自制的培育四个阶段。最后,结合我国道德教育的实际,本研究认为当前我国道德教育可以借鉴赫尔巴特道德性格教育思想的有益成分,构建“思想范围——道德判断力——道德行动”的性格培育理路,以审美陶冶性格为必然选择,以正义与善的观念的养成为内在要求,充分发挥教师在道德领域的向导作用,支持个体的道德省察与自我对话,从而推动个体从认识之知过渡到实践之知,实现个体道德性格的塑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