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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际投资自由化的进一步加深和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扩大,外资在我国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据商务部统计,2011年我国实际吸收外资金额预计超过1100亿美元,再创历史新高,同时吸收外资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中国业已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的外资吸收国和世界第五大投资国。但是,在喜人吸收外资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着外资利用的隐忧。根据外资控制产业理论,外资控制率过高,会挤压民族经济的生存空间,使之低层次发展,畸形发展。外资控制可能会对那些对国家主权和国家综合实力有重要作用的关键技术产生负面影响。外资控制新农业,发展转基因技术,会对我国粮食安全造成巨大的威胁。另外,不少进入的外资属于发达国家的夕阳产业,在进入的同时将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也带入我国,对我国资源安全、能源安全、环境安全造成重大影响。此外,外资控制金融、能源、交通等领域,也会对我国国家经济安全带来巨大隐患。令人警惕的是,尽管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与商务部分别出台了关于建立外资并购安全审查的部门规章,我国现有的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不足以对这些国家安全隐忧进行阻击。本文试图采用理论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介绍与分析我国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借鉴美国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对我国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的完善以及如何应对美国安全审查提出建议。第一章主要概述了国家安全与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基本概念问题,是本文的基础所在。该章主要立足于国家安全基本概念的厘清,论述了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对我国的意义。第二章主要讲述了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的法律依据,以及我国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的内容。本章主要介绍了审查制度的法律依据,并分析我国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产业政策)的法规内容。第三章主要针对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的发展,主要是最近刚出台的安全审查制度新规做了介绍,并在二、三两章的基础上评析我国安全审查制度的规定。第四章则参考美国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结合我国自身特点,为我国安全审查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建议,并对我国“走出去”应对美国国家安全审查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