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民营企业发展迅速,创新成为实现民营企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推动力量。但与此同时,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改革时期,双重体制并存和市场功能的不完善衍生了大量隐性制度安排。在这种制度环境中,民营企业缺乏足够持久的创新动力和空间,将资源配置于非生产性活动比如寻租竞争中。目前对于隐性制度安排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民营企业创新动力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如何产生影响尚未得到揭示,对纳入了隐性制度环境安排的民营企业创新动力评测还存在着很多不足。 本文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考虑到隐性制度安排视角下,企业创新动力评价指标多为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共同组成,且大多指标取值具有模糊不确定性的特征,本文构建了战略性新兴产业民营企业创新动力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基于模糊数学理论构造了民营企业创新动力多维关系矩阵,结合2005至2007年战略性新兴产业民营企业微观数据,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建立民营企业创新动力模糊评价模型,对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民营企业创新动力水平进行实证评测,从一个全新的角度检验了隐性制度安排对民营企业创新动力的影响程度和渠道。结果显示,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民营企业创新动力水平呈现出区域非均衡性分布:我国东部地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民营企业创新动力综合评测值处于相对较高的分数区间,部分省份排名波动较大,总体居于全国领先水平;中部地区大多数省份综合评测值居中而且相对稳定,部分省市创新动力水平排名下滑明显,创新动力上升呈现疲软态势;西部地区综合评测值整体偏低,排名相对靠后,但是三年间创新动力水平排名上升非常迅速。其次,通过两次综合评测结果的比价分析,发现制度环境特别是隐性制度环境在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民营企业创新动力的生成和发展过程中扮演着关键的角色。隐性制度环境通过影响民营企业对创新关键要素的可获得性和区域内竞争力优势,进而决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民营企业的创新效率并最终对企业的创新动力发展产生影响。在此基础上,为优化制度环境,本文提出了加强对政策性金融工具的监督,加强监督机制,完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使政府采购公平公正,严格减免税批准审核机制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