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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信赖利益的深入解读,在借鉴国内外学者关于信赖利益学理观点的基础上提出,信赖利益是缔约人基于信赖而为缔约、履约以成本形式合理付出的,通过对方的给付可得弥补(回复)的利益。论文阐述了信赖利益的规范形态,即在缔约阶段、合同履行及合同终止后都存在对信赖利益保护的问题,分析了信赖利益与返还利益、期待利益的关系。指出,信赖利益足以囊括返还利益,信赖利益在特定情况下又可以与返还利益相等,而期待利益则被信赖利益吸纳,期待利益的保护实际上是以信赖利益的保护为目的。文章最后阐明了信赖利益计算的一般标准,且该标准要受可预见性规则与减轻损失规则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