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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种剧本”,是剧作家刘川对1956年前后出现在中国剧坛的一批戏剧的概括。这些剧本突破了当时剧坛所流行的公式化、概念化的框框,而显示出某些特色。它们积极干预生活,关注普通人的生存和情感的人道主义情怀,体现出剧作家对现实的独立思考。同时,提起“第四种剧本”,人们很自然地会联想到这些剧作及其作者的坎坷命运。这一“事件”在中国当代话剧史上影响较大,对这一特殊的戏剧现象进行深入的剖析与公允的评判,对于今天文学界仍有现实意义和反思价值。苏联“解冻”思潮的影响,国内“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的提出,成为“第四种剧本”产生的重要推动力。在此背景下,剧作家的创作,一方面仍然无法与政治相分离,文学写作成为在一定意识形态规约下的写作,作品中关于“合作化”的时代“共名”以及文学批评以政治标准评断作品都体现出文学权力的拥有者对文学与意识形态话语保持高度一致的要求;另一方面,出于剧作家的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第四种剧本”力求有所突破,有所创新,它们能够正视我们生活当中存在的问题和弊端,同时,在创作上注意人物形象塑造,注重人物内心世界的揭示,这些都显示出创作者对“人”的关注,包括对人的尊严的关注以及对人的心灵的深层关照,而这也正是“第四种剧本”的最可贵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