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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制度是婚姻制度中的重要内容,而法定的离婚标准作为调整人们离婚行为的准则,又是离婚制度中的重中之重。法定离婚标准的发展经历了从最无到有,从专权离婚到自由离婚,后又发展到限制离婚,而离婚标准的评价模式又经历了过错主义、目的主义和破裂主义。从法定离婚标准历史演变来看,法定离婚标准的变化受到一国政治、经济、文化、伦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离婚标准的变化也从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全社会婚姻观念的发展。所以,我国应制定一个符合我国国情且可以被有效实施的离婚标准,从而使我国的离婚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本文拟通过对我国离婚制度中的法定离婚标准的论述,试图弄清我国法定离婚标准的相关概念、历史演变,结合我国司法实践,分析我国法定离婚标准的缺陷和不足,并尝试提出一些完善立法的建议。全文由五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引言。分析了本文的研究目的和意义,针对目前的研究现状进行了总结和归纳,并介绍了笔者完成本文所运用的研究方法。第二部分主要是关于法定离婚标准的概述。主要包含了法定离婚标准的概念、发展和立法形式等内容,通过分析不同时期各国所制定的离婚标准的发展及立法形式的变化,说明了社会的进步和对人性的重视,对我国法定离婚标准的制定也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三部分主要阐述我国法定离婚标准立法的历史演变并作出评价。对我国法定离婚标准的历史演变进行了简要的叙述,然后将我国法定离婚标准的发展历程分成四个阶段,并对每个阶段的特点和演变历程进行了简要的分析,说明我国确立的破裂主义自由离婚的立法原则,也是遵循了世界离婚立法的总体演进规律。第四部分主要阐述了我国法定离婚标准的内容及价值,并对该标准在司法实践运用中存在的不足进行了分析。针对我国法定离婚标准在司法适用中产生的法官难以客观衡量夫妻感情,以及法官无从适用法律,调解程序流于形式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第五部分主要是对如何完善我国法定离婚标准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即完善我国的立法模式,应将“婚姻关系确已破裂”作为我国的概括性离婚标准,并制定例示情形所应适用的标准,确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分居制度,并完善调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