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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所有权与经营权的日益分离,财务管理的目标演进为股东价值最大化。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选用合适的经营者业绩评价指标,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把对经营者的激励与其真实的经营业绩挂钩,有效地激励和约束经营者。
股东价值等于股东投入的权益资本加上公司为股东创造的价值增值,这部分价值增值表现为净利润超过股东权益机会成本的部分。传统的会计收益和收益率方法,不考虑权益资本的成本,而且它们基于的会计制度存在很多与股东价值最大化不一致的地方,因此它们并不能客观地衡量股东价值的增值,更不能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的目标。经济增加值(EVA)方法以会计利润为基础,考虑权益资本的机会成本且对重要的会计信息失真进行校正,因此它有效地衡量了股东价值的增值。
但是由于严重的会计信息失真和弱有效资本市场的存在,我国上市公司在引入EVA进行业绩评价和激励机制时成效不大。
本文总结了EVA在国内外公司管理应用中的经验教训,并在此基础上,选取适当的指标来建立较为合理的业绩衡量体系;通过参考EVA的激励思路,在无需改变现有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建立适用于目前上市公司的激励方案。并通过该方案在我国钢铁类上市公司的具体运用,为该激励方案的实际运用提供一个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