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长期以来,我国在环境治理上,对农村的重视和投入远远落后于城市。落后的环境治理基础设施与不断膨胀的污染负荷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直接导致了农村环境问题的严重恶化。加快农村环境建设,提高环境质量,是当前农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实现城乡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因此针对目前我国农村环境面临日益严峻的挑战和农村环境治理的短缺现状,设计一套农村环境治理的可行性方案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目前国内外己有的研究都是从社会学、环境政策和工程技术角度来探求农村环境治理的良方,本文试从环境法学的视角来加以分析农村环境问题。笔者首先认为我国的农村环境问题不是单一的农民和农村问题,而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之路的重大战略问题。中国70%的人口是农民,中国农民和农村走上了现代化之路,中国才真正意义上实现了现代化。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国的农村环境保护问题不容忽视。本文通过对农村污染现状透析,揭示了目前农村环境污染的严重性及污染源,分析了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运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剖析了由于政府投入和政府管理缺位的存在,从而导致了农村环境污染及治理不足的成因。从原理上看,要搞好农村环境的治理,首先在环境法律制度上要有所突破和创新,完善现有的环境法律法规制度,专门制定一部农村防治公害法,从制度上彻底遏制农村环境污染的现实。再者结合村民自治的法律原理,赋予中国广大农民更大的治理农村环境参与权,大力培育农村中间性公益环境保护组织,倡导现代环境保护理念,提高中国广大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积极性,减少农村的点源污染和面源污染,杜绝城市工业废水、生活垃圾等污染源向农村污染的现象。其三,根据我国江浙地区和国外治理农村污染的有益经验和我国农村地区污染的实际情况,以及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情况,运用政府加大投入、政府有效管理等多种手段实施综合治理,只有这样,我国农村污染问题才能得到有效治理。针对我国农村污染的现实性,笔者认为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转型时期,社会矛盾和社会利益的博弈冲突不断,治理当下的农村污染,必须在现有的环境法律制度上有所突破和创新,赋予当地村民更大的环境治理参与权,才能行之有效。否则,脱离了法律上的制度保障、村民的环境治理的参与权,仅用先进的技术路线治理农村污染问题,只会是做秀式的示范或治标不治本。只有上述二者有效结合再辅之以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和政府的有效管理方式,才能标本兼治。才能使农村山清水秀、洁净蓝天,使农民达到“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上卫生厕、用洁净能源”的理想农村环境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