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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作为教育专业技术人才和学校教育的直接实施者,在学校教育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理应在专业领域内发挥重要作用。但是在教育实践中,一方面教师很难参与到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的决策过程中,教师的话语权无从保障。在教学实践中,教师总是受到诸多非专业力量的干涉,被许多违背教学规律的因素所困扰。另一方面,又因教师在专业领域内的缺位引发了很多问题,严重制约着学校教育的科学发展。在这样的背景下,在专业领域内保障教师权利并使其自主地更大程度地发挥已成为学术界的共识,也是教育实践领域的急切呼唤。本文以教师专业自主权为研究对象,通过对教师专业自主权的概念内涵、理论基础、需要处理的基本关系、功能、影响原因、发展建议的阐释和探讨,重点研究如何保障教师专业自主权并使其作用有效发挥,旨在使教师在其专业领域内获得归位,发挥其教育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消除学校教育中的诸多矛盾,为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发展服务。教师专业自主权是指教师作为一种专业技术人才,在遵守教育行为规范和教育规律的前提下,在行政力量充分尊重维护和教师自觉构建的基础上,在其教育领域和学科领域内享有专业自主判断的权利和不受非专业力量干预的行为自由,以达到为学生发展服务的目的和自我完善的人生诉求。教师专业自主权的内涵应包含教师个人、教室和学校三个层面,存在一个立体的结构,有着丰富的内涵,并不仅仅局限在课堂教学上。教师专业自主权在学理层面有着其固有的理论基础。在教育科学领域,主要包含教师专业发展理论和课程实施理论两个方面。其中教师专业发展理论是其最为重要的理论基础。从教师专业发展理论内容的角度来说,教师专业知识发展、专业能力的发展、专业思想的发展为教师专业自主权提供了专业基础。从动力来源角度来说,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动力与教师专业自主权有着高度的一致性。课程实施理论表明,教师作为课程实施的主体,其作用的发挥直接影响着课程改革的效果,对充分保障教师专业自主权使其更好地发挥效力提出了客观要求。为了正确认识和理性看待教师专业自主权,我们应该理清教师专业自主权需要处理的基本关系,包含教师专业自主权与接受指导的关系,与义务的关系,与教育科学性的关系,与教学目标、教学内容的关系,与素质教育和高考的关系,与教育大环境的关系等。我们必须认识到教师专业自主权并不是无限制的,有着一定的规范。在行使和研究教师专业自主权时也应该关注到一些问题,使我们对待教师专业自主权的态度更加科学和理性。结合教育规律和我国的教育实践,教师专业自主权有着多方面的功能,包括增加课程开发的有效性,提升课程评价的科学性,促进学校民主管理,满足教师自我实现的高层次需求,有助于提升教学质量,保障教师权益,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维护教学秩序等。对教师专业自主权功能的探讨和研究,有利于我们对其固有效能的清晰认识,也有利于我们认识到保障教师专业自主权并使其有效发挥的重要意义。在当下的高中教育中,教师专业自主权的发展受到了很大阻碍,其受到的诸多挟制跟学校行政权力的干扰,应试教育的束缚,社会和家长教育观念的制约,教师职业倦怠,行使教师专业自主权的动机不强,相关法律制度的滞后和不完善有很大的关系。结合这些原因和教师专业自主权在实践中所出现的实际问题,我们需要从国家、学校、观念、教师四个层面着手和努力,来切实保障教师的专业自主权并使其效力有效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