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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技术、电子商务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信息技术、电子商务在传统行业中得到了极大的应用和普及。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是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运行的重要保障。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技术与传统农业的结合极大的激发了传统农业的活力,增强了传统农业的竞争力。2015年3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指出要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技术手段与传统农业的深度结合。农产品网店作为“互联网+农业”的突出表现形式,对“互联网+农业”的实现有着显著的影响。通过分析农产品网店的经营要素以评估农产品网店,对剖析“互联网+农业”的实际发展状况具有重要的意义。 天猫作为我国最具代表性的网络销售平台,仅在2016年就完成农产品销售约1000亿元,对促进传统农产品与“互联网+农业”的深度融合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以201家天猫农产品网店为研究对象,通过深入分析天猫农产品网店的经营要素,从农产品属性、农产品营销、农产品网店页面设置、物流、支付等方面对农产品网店进行评价;运用熵值法研究农产品网店中的重要因素和次要因素,测算农产品网店的综合得分并结合聚类分析法加以说明。美国亚马逊是美国市场占有率最高的网络销售平台,本文同时在亚马逊平台上选取农产品网店,与天猫农产品网店进行对比分析,总结各自的特色和优势,以期对农产品网店的运营发展提供经验借鉴。本文的研究结论如下: 1.在“互联网+农业”的作用方面:“互联网+农业”的开展对农产品网店的发展与壮大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在国家政策的支持和鼓励下,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采用创立农产品网店的形式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充分利用“互联网+农业”中的云计算技术、物联网技术等,扩大农产品销路,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农产品本身所具有的地域性和信息不畅等缺陷。农产品网店数量急剧增加,仅天猫平台上农产品的销售额就年过千亿。 2.在网店经营要素的权重方面:(1)通过熵值法进行计算发现,产品信息在农产品网店的经营要素中占据着较高的比重,对农产品网店的发展有着较大的影响;(2)网店采用恰当的技术手段,比如对农产品进行远程追踪等技术能够增加消费者对该网店的信任度,从而提高消费者的回购率;(3)天猫农产品网店和亚马逊农产品网店为消费者提供限定的支付方式,虽然有利于网店进行统一管理,但是这也使得消费者在选择支付方式上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 3.通过系统聚类法总结发现,表现优异的中国天猫农产品网店,在页面设置、营销手段、物流配送等方面不断进行改良和升级,农产品网店中关于产品信息的图文介绍较为丰富,且根据圣诞节、春节等节庆采取一系列促销活动,收到了良好的营销效果。相比较而言,美国亚马逊网店在营销手段、产品信息介绍等方面略有不足。 最后根据研究结论提出以下建议:(1)继续推进“互联网+农业”战略的实施,促进“互联网”技术手段与传统农业的深度融合。(2)农产品网店应注重页面设置、产品信息等内容,提升消费者的体验。(3)鼓励农产品网店采用恰当的营销手段,以扩大自身知名度。(4)亚马逊网店应重视页面设置、营销手段和农产品品牌创建等,增加消费者对网店的了解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