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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联网上商业交易的飞速发展过程中,网络交易平台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但由于网络交易的便捷性和虚拟性,也使得各种侵犯商标权的问题越来越频繁和严重,其中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商标侵权更是一种新型的互联网侵权类型,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在运营自有平台以及提供技术服务的过程中均有可能参与到侵权行为中,造成直接侵权或间接侵权。而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在面对这些问题时却缺少了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商标侵权的性质认定,类型划分,侵权行为的判断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认为对于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商标侵权的研究确有必要。本文在前言部分,对于相关的理论与背景进行简要叙述,说明了我国商标制度的立法现状与不足,网络环境下的商标保护的理论研究缺陷;在第一章中,本文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的概念进行介绍,并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的法律地位进行了研究;在第二章中,本文介绍了关于商标侵权方面的基础理论知识;在第三章中,本文以案例分析为主要的研究方法,进而将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商标侵权案例进行分类研究: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使用关键词搜索引发的商标侵权以及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因网络商店售卖假冒伪劣商品而引发的商标侵权,前者对外,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为直接侵权主体,主要是针对商标直接使用与否进行论述,对使用的行为是否割裂了商标与商品的关联关系导致造成商标损害结合案例进行分析;后者对内,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在商标间接侵权中构成的帮助侵权,对它的案例研究则集中在商标侵权行为的间接性的理论阐述与实践认定,主体主观性善恶对于侵权与否的影响的论证,主体相关义务的阐述及如何判断提供商是否违反义务;随后在第四章中,本文阐述了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造成商标侵权后对于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以及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法律责任承担的抗辩及限制;在本文的文末,笔者针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的行为对我国商标法理论及制度造成的影响,并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