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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国道路交通法制建设历程中的一座里程碑,掀开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事业全面走向法治时代的崭新一页,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过去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制不健全、缺少必要的、高层次的法律依据的尴尬局面。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以后,剩下的核心问题就在于如何落实和实施。正如美国社会法学家庞德所说:“法律的生命在于它的实行”①。因此,深入研究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在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以便进一步推动交通安全管理法制建设,是一项具有现实意义的重要课题。在阐述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的重要意义的基础上,文章指出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是时代发展的内在要求、是保障民生的直接体现、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是社会和谐的切实保障。通过广泛调查研究,本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取得的新成效进行了归纳,主要是:控制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保护了交通参与人的合法权益、道路交通社会化管理有了新突破、提升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化水平、改善了交警的执法形象。在总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意义和分析新法取得的成效的基础上,本文对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给予了认真剖析,并指出现阶段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多头执法现象严重、执法难到位、权责定分不明、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是软肋、交警执法困难多。最后,本文从如何加强我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建设的角度出发,从六个方面提出了对策:一是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相关条款;二是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三是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四是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五是建设保障有力、尽职履责的公安交警队伍;六是不断提高公安交通执法的科技水平。